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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岁月可回头 <-- 海盐论坛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32:05
面对错综复杂的生活,我们应该去张扬一种精神,抑或去排斥某种思想,还是该去感叹历史与现实的落差?
  如果我们不去拨动生命的琴弦,就不会听到岁月里跳动的音符;如果我们在漫漫长夜里经历的只是星辰交替的悲哀,那么清晨大把大把的阳光拭去的是晨露,还是岁月流下的、流了整整一夜的泪?
  在激情迷离的爱情世界里,请不要嘲笑关于美女和面膜的字眼,因为它曾经或者依然在影响着一个阶层或者一个层次的人们,谁敢说它可以不成为你心中的痛呢?然而,在与这字眼抗衡的,仅仅是爱情吗?
  写在脸上的,往往只是伤痕;埋在心里的,才是真正的痛!不痛不痒到底算不算一种生活状态呢?

  1
  S市的惜缘街新开了一家美容店,霓虹灯下“昨日重现”的字样水一样层层漫过。惜缘街!一个一个店面从身边溜过去,有柠檬和桂花的味道,也有咖啡清茶的影子,落地透明的玻璃,整洁有序的物件,多是些暖和的色调,和着轻蔓的音乐,感觉是温馨的。也不知道这名字是怎么来的,“惜缘”两个字却让人认死理有美丽的故事在里面,也许是情缘,也许是知交,也许有养眼的红颜,也许有养心的知己,所以才有这个“惜”字,是怜香惜玉的“惜”。
  “昨日重现”美容店整个里外的色调和装饰是整体的,蓝色基调的颜色和物件,比起其它美容店的颜色略显素雅和安逸。店主的脸是经过精心化妆后的亮丽,流行的经过造型的直发柔软地披下来,挡住了半个脸,后面是深藏了忧郁的双眸。她是清瘦的,又是修长的,浅灰色长衣宽裤恰到好处地裹住了身子,给人飘逸而不张扬、清爽却又凝重的感觉,她就是唐煜。
  唐煜在这个城市里算做是一个是非女人,因为她曾经与三个男人有“爱情”,两个男人有“婚姻”,还有一个为她牺牲的年轻的男警官,更因为她曾经是一个女警察。
  唐煜说,恋爱好似一部有趣的小说,而婚姻则是无聊的历史。因为生活曾经与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,那就是婚姻。

momo2006-4-14 8:42:25

SFO
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37:52
6
  唐煜以后常常会自言自语:有谁会理解骨肉是什么呢?不要轻易地说那只是你身上的骨骼和肉体,那是生命,是你生命的一部分。
  家是一个有生命的活体,因为两个人相爱才有了婚姻,才有了家,即使爱情死亡了,婚姻却仍然是事实存在的。
  唐煜相信林语堂的那句话:美满的婚姻,不过是夫妻彼此迁就和习惯的结果,就像一双旧鞋,穿久了便变得和脚。所以她选择了等待与忍耐,希望张凡有一天能理解她,找回爱的感觉。殊不知,她正是犯了婚姻的大忌。
  从结婚的第二天起,张凡除了非说不可的话,再没有了多余的话与她说。唐煜知道上班以后就更没有时间做家务,所以在这几天难得的假日里,她要做最好的饭菜给张凡吃,给这个她的初恋、她的情人、她的丈夫吃,她要让她的男人做世界上最幸福的丈夫,至少她会倾尽全力去做。
  这几天,她到书店买了许多关于女人的书籍看。虽然,在少女时期、未婚时期也曾偷偷看过一些关于女人的书,但那只是羞涩地探奇,并没有想过要深层次地了解女人本身。现在,这却是怎样的一个难题啊!
  其实,她骗不了自己的心,她最想知道的还是面膜的问题。在那些书里,她似乎找到了答案,那就是:或者在她当兵时,由于训练强度太大,面膜提早破裂了;或者是由于她的面膜太坚韧不容易破裂。因为每个女人的体质是不一样。总之,这两个理由看上去都是合情合理的。尚且是前一种情况,唐煜的确是不清楚了,对于第二种情况,她完全可以挽着张凡去做鉴定,但那将是多么羞于启齿与丧失自尊的事情啊!
  唐煜其实很明白自己的心,自己的清白,一旦想到自欺欺人地在探究面膜的问题,她的心就被屈辱淹没了。所以她宁愿等,宁愿等有一天他来问为什么。
  可是,张凡从来不曾开口问,好像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事,有好像他已经看透了唐煜,没有必要再罗嗦什么。唐煜自己没有做违心的事情,慢慢地也就想通了,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张凡,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,竟然会拿一个女人的面膜来衡量爱情,定位婚姻,真是悲哀!
  张凡早出晚归,唐煜知道他并没有上班,可是她却不能去追问什么。
  房间里整日弥漫着冷漠与惨淡的空气,张凡连碰也不想碰一下唐煜。然而,喝多了酒,却会粗暴地占有她,近乎疯狂地折磨她,然后沉沉而睡,仅此而已。当眼泪妖妖娆娆地顺着脸颊滑落的时候,唐煜的心在大海里挣扎,她只是想只能想,这就是命。
  唐煜本是个性格开朗的人,受不了沉闷的气氛,有时她想以挑起事端的方式打破僵局,甚至张凡打她都不会有怨言,她想在争吵中大声呼喊,大口地呼吸空气。可是,张凡不会那样做,连那样的机会都不会让她拥有,他只会扶着眼镜更加陌生地看定她。后来有一年热播全国的电视剧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》的男主人公嘉禾――那个光着脑门的家庭暴力形象大使,冷得可以杀人的脸,可以结冰的呼吸,往往会引起唐煜心灵深处的恐惧和颤栗。原来冷漠也是一种家庭暴力,然而那个时候,她却不知道。
如果不是唐煜后来知道自己的婚姻是打赌得来的,她会一直沉浸在曾经的爱情里。她不能解释什么,因为她知道,按张凡的理论,她越是解释,则越是证明了自己不争的事实,也许还会用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这句老话来佐证。既然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解释,为什么要让自尊一文不值呢?
  在这个新家里呆了一个礼拜,唐煜整个就像做了一场恶梦,婚假还没到,就逃也似地回到了办公室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39:03
7
  那早一踏进办公室的门,小伙子们“轰”一下炸开了锅,七嘴八舌说着没边没际的调侃话。唐煜只是强打笑脸少语寡言,大家以为是新婚女子的羞涩,哈哈一笑也就罢了。唐煜感觉既亲切又孤独,亲切的是又回到了这个熟悉舒展的“家”,孤独的是才一个礼拜的功夫,自己就由一个姑娘变成了少妇,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娇怯任性随心所欲了。虽然大家开着善意的玩笑,唐煜还是有另外的想法,真是结了婚的女子不值钱,人家想说什么就是什么,想到这些,心里就失落伤感起来。
  唐煜郁郁地坐到自己的位子上,桌子上的摆设整整齐齐,一尘不染,水杯被一个报纸叠出的金字塔罩着。玻璃板下的照片调皮多姿,朝气蓬勃。她看着看着就忽然心酸起来。
  唐煜顺手拿了一张报纸,撑在面前,除此之外,她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。
  “哎呀!我们的“唐猫”变得恁快啊,害羞呀?大家理解嘛,何必用报纸作掩护呢。”有人喊起来。
  “说什么呢,你没见人家是在看报纸吗?”唐煜用尽量大的声音掩饰着。
  因为怕自己的声音显得不自然,气息不流畅,她就很少说话。但是,她可以让自己不说话,却不可以让眼泪倒回去,狠狠地忍着,眼泪依然储满了眼眶。
  在伤心孤独的时候,眼泪原来是最好最忠实的伙伴!
  绝对不能让眼泪掉下来啊!唐煜对自己说,略微地仰起了头。
  透过报纸的上沿,唐煜忽然瞥见了那熟悉的袅袅上飘的热气,她知道是对面的虎子给她泡了热茶。
  与虎子面对面办公的几年里,有他在的时候,总会泡了热茶递过来,并且做了姿势,憋着油腔滑调的嗓音:公主请用茶。唐煜总会理所当然地接受着,还时时挑剔着茶叶的档次和色泽味。那时候,唐煜的感觉自己就是太阳,周围的人和事都是阳光透明的,不用费神去探究,只是清清楚楚地摆在自己面前罢了。
  这是唐煜骨子里的气质。当初妈妈给她起了名字叫“唐玉”,她自己偏偏认为那个“玉”字虽是洁白美丽富贵的,却是受人支配的,是被动的,而且有娇气的成分在里面,所以后来自作主张,把“玉”改成了“煜”,而“煜”是照耀的意思,当然是主动而光辉的了。其实唐煜那时只是年青的冲动,现在想来,名字与生活又有什么相干呢?
  但是,唐煜现在觉得她一点也不明白周围的人。不明白张凡,不明白张凡的母亲,连虎子也一样。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不明白?
  想着这些,唐煜愈加孤独伤感起来,觉得没有人可以理解她,大家都是陌路人。想起远在他乡的亲人,眼泪就冲出了眼帘。慌忙之中,她抬了一下报纸,把热茶杯收到嘴跟前,脸对着飘上来的雾气,放下了手中的报纸。
  “今天的水有120℃吧,好大的雾气!”唐煜乘机感叹着,掩饰自己的心情,并且用面巾纸沾了一下饱含泪水的眼睛。
  “你――,不开心?”原来虎子一直就立在办公桌的对面,一直都没有走开。
  “说什么那?”唐煜的眼睛没有离开茶杯口。
  “为什么?”虎子霸道地坚持刚才的话题。
  唐煜不知道虎子到底看了自己多久,到底在自己脸上发现了什么?总之她忽然恨他似乎洞穿了自己的一切,让她没有藏身之地。
  “热蒸汽可以美容,难道你不知道吗?”唐煜言不由衷,口气生硬,咕哝着无聊的话题,眼睛迎着雾气,盯在茶水中散开了的绿茶叶子上。
  她长长地舒一口气,低着头问虎子:“有没有新来的报纸?”
  虎子没有吱声。
  ……
  好久的沉默,是不适合这个环境,不适合眼前这两个人的。唐煜的心在沉沉地往下落。在经历了惨淡冷漠以后,虎子的关心只是让她心痛,那些细细微微的往事一下子涌了来,恍惚觉得那些才是伸手可触的幸福。
  可是,那又能怎么样呢?一个已婚的女人与一个未婚的小伙子,能有什么故事呢?唐煜为自己的不自觉感到脸红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39:40
8
  日子浑浑噩噩地过了两个月,十一月底的一天,张凡终于肯与她说话了:“唐煜,我们分手吧,乘着没有孩子。别再这样苦熬了,这样熬下去,两个人都得毁了。”
  “是啊,乘着没有孩子。”多么卑鄙的话,唐煜想,然而只是淡淡地说:“确定了?”其实她也清楚分手只是迟早的事情。
  张凡说:“这个苦果是我自己种下的,现在就由我来摘掉它,也许,我们的婚姻只是一场误会!”
  “误会?”想起自己毫无保留的身心相许,想起自己曾经的放弃自尊,想起那些日日夜夜的孤单、寂寞和受煎熬的心,唐煜在心里冷笑,她不能让他在这个时候看到自己的无助,那样一场身心交融的爱情,被他用“误会”两个字轻轻地冷冷地搪塞了过去,又是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啊!
“是因为那……,好吧,随便怎样都行。”唐煜故作轻松,终究还是没有说出自己想要说的话。她先前以为婚姻会让爱情复活,现在才知道没有爱情之水浇灌的婚姻之树迟早是要死亡的,她也不想再停驻在这个没有生命气息的婚姻殿堂里,维护这个傀儡的爱情。在这一点上,张凡倒是显得很男人气。
  爱情在俗世面前竟然这样的不堪一击!
  在那个霜叶飘零,秋风扫地的深秋,两个人到街道办事处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,唐煜什么也没有要,甚至陪嫁的物件,只带了贴身的几件衣服,回到那清冷了两个月的单身宿舍。因为两个人也算是这座城市的脸面人物,所以通过派出所的关系给街道办打了招呼,离婚手续办理得简便利落,之后,两人就悄没声息地分手了。
  唐煜说,爱情使她像一只蜕变的蝉,完成一个过程,然后由一个世界到了另外一个世界。
  她现在想起来最恨的是,那个时候,她只拿自己独立的人格与张凡抗衡,却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人,有着女人的特质和不可改变的命运。
  当她在单身宿舍沉睡了几日,从恶梦中醒过来,整理好心情,准备重新生活的时候,一场更加心碎的变故却在等着她去收场,让她刻骨铭心地感受了生命中的骨肉分离。
  好端端地,唐煜忽然就呕吐起来,她想自己一定是得了肠胃性感冒,于是买了两盒“藿香正气水”喝,然而,情形非但没有减轻,相反愈加厉害。
  那段时间,由于精神上的压力,心灵的创伤,唐煜的确似乎忽略了自己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,忘记了婚姻在自己肉体上会产生的结果。
  因为连续地呕吐不减,唐煜还是到医院看了医生。老中医在把过脉搏后,目光从眼镜上沿瞄过来,慢腾腾似笑费笑地说:“建议你还是去做个腹部B超或是妊娠尿检。”
  “妊娠?”这字眼好刺耳,唐煜以为自己听错了,这两个字怎么会和自己有关呢?怎么可能呢!竟有那么巧么?
  紧紧张张去附近小药店买来两片用来做尿检测试纸,唐煜脑海里一片空白,只想证明自己真的听错了。
  在那间单身的小屋里,哭声让一切都变得昏暗。呈阳性的粉红色条柱像拉开大坝的水闸,让洪水奔腾而出,淹没了一切。没了爱情,没了婚姻,没了丈夫,没了家,“母亲”这两个本该让所有女人都感到骄傲的字眼此时却如千斤重担,让她恐慌,让她窒息。
  当一个人面对绝望的时候,却往往能冷静而清楚地面对一切,分析一切。唐煜就是这样,肚子里的小生命既成事实,任何的幻想都没有一丁点的理由,现在,她只想,自己怎么办?孩子怎么办?
  唐煜一直都自信,自己的事情自己一定都会很好地解决,可是当真的问题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,却是那样的无助,那样的束手无策。她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母亲,她不能把自己的痛苦再度地转嫁到年迈的母亲身上。
  二十三岁的她,既没有做母亲的准备,更不可能让孩子出世在一个残缺的环境里。虽然她也想过,孩子,也许是一个绝世的美人,也许是一个伟大的天才,也许是一个受人尊重的权利人物,可是,他(她)的成长将是多么的艰辛,她自己的处境又将是多么的难堪。也许,孩子,将让她在猜疑与不屑中渡过下半生,她将面临再嫁的艰难。
  抚摸着小腹,母亲的本能油然而生。她心目中的女人,身怀有孕挺着肚子走在街上,神情是自豪的;站在摇篮旁,呢喃着没有根由的话,是美丽的;抱着孩子吃乳是幸福的;推了载着孩子的小车上街是受人尊敬的。
  这一切是多么的美丽,又是多么的温馨。然而想到张凡的无情,想到这个在肚里生根的生命与他有关,母性的温柔终于没能抵挡住现实的自私,唐煜决定第二天去拿掉身上这块不应该属于自己的“肉”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0:35
9
  妇产科设在N市医院的一个单独楼上,整个四层全是与妇女有关的科室。走近那栋楼,随处可见是便便大腹,随处可闻是婴儿的啼哭。女人的眼神,抑或是幸福满足的,抑或是痛苦悲哀的,男人们则是幸福期待的。
  接待唐煜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大夫,简单问过情况之后,躺在检查床上,大夫冰冷的手就毫不犹豫的在她的小腹处重重地压了下去,几经试摸后说:“有六十天的样子,孩子有点大了,不是很好做的,再晚一点,只好等再大一点引产了,决定不要吗?”


  “嗯!”唐煜模糊地应了一声。
  “第几个孩子呢?如果是第一个,建议你最好留下来,因为流产对以后的生育会有影响的。”女大夫负责任地劝告她。
  “唔,我知道,的确是第一个孩子,可是我不能生下他。”唐煜说,满眼的迷茫。
  “好吧,到隔壁手术室等着。”女大夫干脆地说,“还有,最好让你丈夫在外面等着。”
  “我丈夫他――,他出差了。”唐煜迟疑着说。
  “还有其他亲属在吗?”大夫问。
  “就是我一个人来的。”唐煜回答。
  “怎么可以这样大意?这种手术,虽然是小手术,可是个人体质不一样,情况也是很难说的。”女大夫一脸的严肃。
  “他们都不在,我以为没什么要紧的。”唐煜嗫嚅着勉强应付,但是她明显感觉到了大夫眼神的变化,淡漠了许多,她自己就先胡思乱想起来,她当我是什么人呢?我现在的样子很不可思议吗?
手术室是一个不大的单间,被白布帘隔成两个空间。外面是一个单人床,上面搁了棕色皮垫。帘布内也是一张床,造型很是特殊,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那种。那床的一头高高翘起,另一头则有两个半月型的环高高地支在两边,床上铺着白色的塑料布,右侧的墙角处立着一个灭火器高低的罐子,上面印着“吸引器“三个字。
  看着这些冰冷没有生气的物件,唐煜的心就提了起来,这些陌生的东西,就要在自己身体上体验吗?
  女大夫来了,身后跟着小眼睛护士,手里提着白布袋。
  “先去小便一下。”大夫说,又回头强调:“快点!”
  匆匆去,匆匆又来,唐煜本来没有尿,可是由于紧张却总有尿意,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控制好自己。
  “脱掉一只裤腿,上去躺着。”大夫说。
  唐煜自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,因为大夫已经在那个床的前面站定了。
  一层一层地,脱掉大衣,脱掉外套,脱掉袜子,褪掉长裤短裤,一只腿就冷瑟瑟的露在外面,两只手提着一条裤腿,往那床上挪。
  好冰冷呵!唐煜的屁股一挨到塑料布,浑身就打寒颤。爬上去了,手脚却不知道怎样摆布。
  “躺下去,脚放到两边的环上,两腿分开,尽量屁股朝前。”大夫说。
  这样,唐煜的私处就完全地暴露出来,虽然这情形在医院算不了什么,可对于她来说,却算是人生的另一个第一次,因为在今天以前,在她懂事以后,她一直都以为那是自己的圣地,怎么可以让人家这样肆无忌惮地看见它呢?可是现在,她像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羊,由不得反抗,由不得羞辱。
  一只很亮的白炽灯照过来,感觉到裸露在外面的下身很热,不由自己想收拢双腿。望着天花板,她不敢想医生怎样看着,要做什么,要怎样做,可怜的私处在做着怎样羞辱的抵抗。她想也许当她数到一千个数字,一切都将会过去了。
  “哗啦”一声响,一定是护士手里的白布袋,因为除了那个东西,这房间里再没有那样刺耳的碎件声了,那明明是一大堆的铁器,她在想象那些东西的形状,有没有镀洛金?有没有消过毒?不知道在多少女人的身上用过?……她很奇怪自己没有想着肚子里的小生命,却想着这些似乎不相干的事情。
  “窥阴器给我。”唐煜不知道大夫观察了它多久,忽然听见她说。
  “给。”是小护士的声音。
  就有一个冰冷生硬的东西塞进了她那柔弱敏感的私处,唐煜感到了不适,只是咬紧嘴皮,冰冷很快地传遍全身,她捏紧双手,不让自己打颤。
  当大夫与小护士如数家珍地叫着那些物件奇怪名字的时候,她却只是疼,一次又一次,无休止地疼,身子的每一个关节,每一块肌肉,包括心肺内脏,都被朝一个地方抽走,她感觉自己变成了碎块,只是被那个什么“吸引器”吸走了,快要不存在了,包括她的灵魂。
  “好啦,差点做不出了,都有了骨,干什么不早来做啊?再不然,要做大手术了。”大夫责怪道。唐煜听见大夫叮铃当啷地收拾东西。
  “大夫,让我看看。”唐煜忽然大叫,欠起身子,完全忘记了疼痛。
  “这有什么好看。”大夫冷漠地说着,还是把手在她眼前一晃。
  唐煜就看见了,看见了那个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托盘,那盛在托盘里的血肉,还有那一个一个的小疙瘩,知道那是骨。她才体会到为什么人们要把儿女称作“骨肉”。看着那骨肉,她想自己是多么残忍,良心永远都不会饶恕她,因为她让自己的骨肉任那些利器切割,任那个陌生人从自己身上带走,那是生长在自己身上,血脉相连的啊!
  慢慢地躺下,唐煜感觉心也被那些利器割走了,整个身子空空的,再也不感到疼痛。她想起妈妈说的一句话:女人只要受过生孩子的痛,就什么样的痛也不算得了。
  是啊,生孩子尚且是有希望的,都是人生的最痛,那么,没有希望的痛,就更残酷了!
  “多休息一会,你身体太虚弱了,我做了那么多人流助产,没见你这么重的,等一会过来拿药。”大夫似乎很同情她。
  唐煜才发现自己满脸的泪水,头发湿透了,嗓子好干涩,大衣不知什么时候被盖在身上。
  她不知道自己泪流了多久,心疼了多久,还要持续多久?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1:28
10
  当爱情再一次来临的时候,唐煜不得不相信她与“军人”这两个字的情结。
  16岁那年,唐煜考上了令人羡慕的市第一中学高中部,爸爸、妈妈、亲朋好友都为她高兴,因为在大家眼里,能进到市一中读书,就等于一只脚迈进了大学的门槛。可是,那一年的驻军,让她彻底改变了命运的轨迹。
  当年,说是有个少数民族要动乱,唐煜所在的城市一夜之间就驻进了武警部队。那时的她,在和同学们热论着这个重大政治问题的时候,同时被那清一色的“绿”迷住了。她觉得那些“绿”一下子成了这个城市的一道风景线,当然,最重要的是,上下夜自习,她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东张西望的走路了,“绿”成了她心中的保护伞。
  每次出入校门的时候,她喜欢看那戎装后面严肃俊朗的脸,看那握着枪有力的臂膀,欣赏那铁塔一样稳当的姿势,感受弥散在空气里青春而刚毅的气息。
  她常常偷偷跑到体育场的大门外,沉醉在军营的气氛里。掷地有声的脚步,整齐划一的队列,嘹亮的号子,饱满的青春。看他们忙忙碌碌地搭锅做饭,清一色的绿,温和踏实的颜色,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世界。看痴了、想痴了的她,心儿就融到了那个世界里,再也拔不出来。
这一年11月征兵的时候,唐煜早早就打听好了,不顾爸爸妈妈及亲朋好友的极力反对,应征成为了一名军人,她心中只有一个信念,绿色军营是她的梦,她要在那个绿色世界里诠释自己的生命。
  入伍前,花季年龄的唐煜,端的是含羞娇柔,小声细语,青春四射却不张扬,同学们都说有旧时小姐的风情,是大家闺秀的典范。然而,这种性格在部队生活里虽谈不上是格格不入,但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人,完成身心的转变,对唐煜来说,也许要比别人更艰难一些。当那些过程变成以后的美好回忆时,挂在她脸上的完全是一种自豪。
  部队生活让她在逐渐成熟的性格里注入了坚韧与坚强。总忘不了新入伍时“喊番号”,因为队长发现她在队列里喊号不力,就削萝卜一样横一排纵一列地减人,直到剩下四个人,唐煜心里清楚为什么,弊红了脸,越是紧张,越是急,越是喊不出,恨不能有个地缝钻进去,幸好队长再没有继续往下减人,算是给她留了面子。但是对唐煜来说,队长给的是面子伤的却是自尊心,因为她从来都没有被动过,没有服过输,她知道那是因为自己的性格。也是那一次以后,唐煜下意识改变自己的性格了,为了能成为心目中那个军人。
  这只是一件小事,等唐煜复员的那一天,她抱着战友们哭了,那个让她圆了梦的地方,让她从一个娇羞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娇健军人的地方,让她融入生命情愫的地方,让她知道什么是战友情的地方,让她感受男人气质的地方……。再也没有机会停留了,也没法拥有了,但是,她知道,军营注入她体内的生命气质,却将永远伴随着她的生活。
  所以在四年的从警生涯里,唐煜自信而自立,柔里透着刚,刚里渗着柔,队里的同事常开玩笑说唐煜你有时候特像个男人有时候又特女人,她只是一笑置之。她没有想过自己的生命里会有过不了的坎。
  然而,似乎命运注定了她的生活里总有坎让她跨。
  这一次婚姻的失败,唐煜不知道应该怨谁,她是茫然的。只是爱情失败的打击和刻骨铭心的骨肉分离之痛,像两把利剑划过她的心,留下了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。她对自己说,忘记过去的那些痛,做一个没有往事的人,以为没有往事的人会对时光的流逝毫不在乎,这种麻木可以让自己轻慢万物,什么也不留下,可是当她貌似在看,在听,在生活的时候,却发现自己实际上变成了一俱没有灵魂的空壳。
  是爱情掏空了她!也是爱情让她更加地成熟!
  是的,对生命的热爱,骨子里的刚毅,让她无法把那些已逝的往事尘封在心灵的谷仓里。而且,正是生活的不堪,让她的灵魂有了深度和广度,造就了一个更加丰满的灵魂。她要让心情晒个太阳,找回自信。虽然,躺在冰冷手术床上的时候,她不知道心还要疼多久,流还要流多久,但是现在,她对自己说,沉迷悲哀,就不是唐煜。
  一个月以后,当她再次回到办公室的时候,已经没有了忧郁,依然是盈盈笑脸。没有人问为什么,为什么婚假这么久,或者这么久干什么去了,并不是她希望人家关心自己的事情,只是觉得这种沉默不是她所熟悉的这个办公室的习惯。唐煜搞不清,怎么婚姻让自己不同了,让别人也不同了呢?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2:08
11
  队长说要给唐煜开个欢迎会,因为这段时间她不在,队里好多文字上的工作都滞着没动,那帮懒小伙,都是喜欢动嘴不动手的,只眼巴巴等着唐煜回来收拾。唐煜心里却热呼呼的,她不在乎有多累,她只在乎这个集体需要她,大家需要她。
  唐煜说该请客的是自己,这一段时间大家辛苦了,算是谢“罪”。
  有个利嘴的同事说:“好啊,好啊,就当是“唐猫”再请我们吃一次喜酒嘛”。
  “瞎说什么哪。”另一同事立刻阻止他,唐煜分明看见了他眼里滑过的隐瞒与不安。
  她心里一沉,知道那是什么。是啊,没有不透风的墙,况且,她包括她的事情似乎总是引人注目的。稍稍调整了一下情绪,唐煜说:“好啊,就这么定下吧,下午我请大家吃饭。”
  吃饭的时候,没有见到虎子,第二天上班依然没有。唐煜心里纳闷,想问同事,却同时想起结婚那一天虎子的醉态以及他看着她时的眼神,这个念头一闪即逝。“你现在有什么资格去关心他呢?”她自问,心里矛盾了一阵子,还是问了虎子要好的朋友,才知道他在一次夜间执行任务时不慎跌伤了腿,住在医院里。
  唐煜忽然就极端地不安起来,忽然好像一下子就看到虎子,她甚至分不清是什么情绪在促使她。前一段时间自己都在做什么呀?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呢?
  虎子被安排在市医院一间二人病房里。透过门上的探视窗,唐煜看见虎子一条腿缠着绷带,平躺在床上,不知道是醒是睡。她轻轻推开门,把手里的鲜花藏在身后,蹑手蹑脚走过去,虎子没有睁眼,就想一定是睡着了。因为另一床空着,没有其他病人,倒是清闲了她。于是她把花轻轻地插在床头柜的瓶子里,看见虎子的枕边放着老虎头的游戏机,是虎子在队里时常常揣在兜里的那只。工作、闲暇的时候,常常是与她两个人头对头挤在一起,抢着压键,争羸论输,比赛高低,有时甚至为先上手的次序争得面红耳赤,想着这些的时候,唐煜笑了,那些开心的日子!那时候,她也想,这个虎子,自己虎里虎气倒也罢了,将来有了儿子,也一定是虎头虎脑呢。
游戏机拿在手里,唐煜心里抽紧了一下。要在以前,她肯定会说:“怎么样,活该腿坏了,还跟我抢吗?”但是现在她说不出口了。不由地就顺手打开了游戏机,开机音乐一响,她吓了一跳,怎么!音乐变了?是那首自己最爱听的《昨日重现》。虎子忽然之间的琐碎,在她的感觉里却是温暖的,因为虎子就这么一个脾气,一样东西一旦属于他了,他总是越看越好,加倍的爱惜,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。……她知道,因为她曾经是属于他的。
  虎子倏地睁开了眼。唐煜抱嫌地笑笑:“实在对不起,我忘记了开机有音乐,吵醒你了。”
  “唔,总算你来了!”虎子把目光投向她。
  “伤不要紧吧?”
  “没什么大碍。”
  “还好吧?”唐煜问完又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,都受伤了躺在病床上,还问这话。可是话好像从嘴里滑了出来,没容得她思考。
  “你说呢?”虎子任性地反问。
  唐煜又想起了结婚那一天虎子的醉态,就再没有说话。
  两个人沉默着。唐煜心里忽然发慌。
  “好好休息,我先走了,改天再来看你。”唐煜站起身。
  “等一下。”虎子攸地伸出胳膊,抓住了她的手,迟疑了一下,说:“你的事,我都知道了!”
  “又能怎样呢?”唐煜惨笑了。眼眶一热,一肚子的委曲似乎要流出来了,但是,她转身仰起头,强忍着。 “没什么的,我好着呢。”
  “没什么?看你那张脸,真叫人心疼。”虎子拉着她,不肯松手。
  “快松手!躺好了休息,别再胡闹了。”唐煜背着身子,不敢扭头看他的眼睛。
  “张凡那小子,小白脸一个,一开始我就觉着他不是个好东西……。”
  “虎子,别再说了!那不是他一个人的错。”唐煜打断了虎子的话,挣脱那只被捏疼了的手,冲出病房。
  那一刻,唐煜再也抑制不了夺眶而出的泪水,心酸得不能呼吸,她快步下楼,心里反复着一个话:虎子,原谅我,不是我残忍,我是真的没有资格与你说这些事情了,没有珍惜的往事已经过去,我已经不配再与你讲这些话了。
  与虎子相处的四年里,唐煜从来都感觉他就是自己身后的一棵大树,而自己靠着那树看风景。她来的时候,他已经在队里两年了,也正好长她两岁。她知道他也是军人出身,就觉得似乎是一家人了,犹如兄弟姐妹一般,以至虎子平日里对她的关心,对她的呵护,她都是理所当然地享受着。
  四年里,唐煜没有发现虎子对她的爱吗?
  后来她说,那个时候,她以为爱情是不玩行头的,讲的是心动。她也不清楚是为什么,有时候,太熟悉的东西往往会视而不见吧!
  《天龙八部》里有一节“酒罢问君三语”,其中一文是:一个人最快乐逍遥的地方在哪里?段誉的回答是:枯井底,污泥处。是说,两个人心动的时候,完全不计较环境的好坏了。唐煜虽不似小说里那样脱俗清高,那一次峡谷偶遇却依然是应了这句话,要不是那一次的心动,怎会有这后来的婚姻呢?
  想着虎子过去的时候,唐煜才体会到了揪心的滋味。似乎她从来都没有正视过他的眼睛,虽然在她不经意抬头的时候,常常碰到他注视的目光,却总是自然而然地滑了过去。她其实是喜欢他的,喜欢他身上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冲劲,喜欢他的干练利落,她一直以为他是那种粗线条的人。有时候也会想,谁嫁了这样的男人,被坚实有力的臂膀高高地举起,一定是幸福的眩晕,她唯独没有想到自己。
  经历了婚姻的唐煜,再也不能以先前的心态看待事情了。不要说婚姻的创伤会时有疼痛,经历了婚姻的那个事实存在也总像一只小铃铛系在心上,当心稍有波动的时候,那铃就响起来,警告着她,警告着她与别人的不同。于是,当虎子向她表白的时候,她的心门被紧紧地反锁了,毕竟,他们之间有了差别,就算是向前走的方向相同,也只能是两个平行线上的运行轨迹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3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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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过后的几天,唐煜都没有再去医院看虎子。
  一天,上班的时候,同事们在议论,说虎子这几天情绪很糟糕,不好好配合医生治疗,老嚷着要出院。唐煜听着心里很不是滋味,又是揪心揪心的难过。队长说唐煜你去看一下虎子吧,你是内勤又是女性,心细一点,好好开导开导他。
  于是唐煜又去了医院。
  病房被淡淡的药水味笼罩着,床头那束鲜花蔫蔫地垂下了头,叶梢开始干枯泛黄。坐在床前的小凳上,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虎子,头发乱蓬蓬的,闭了眼,眉头锁在一起,好几天没有刮过的胡子黑黑地嵌在嘴唇和下巴上,苍白的脸却依然梭角分明而不失刚毅。看着神情颓丧,与往日判若两人的虎子,唐煜忽然一阵心酸,她从来都没有这样仔细地看过一个男人的脸,甚至包括张凡。心酸过后的悲凉感,让她很想伸手去摸那脸上每一个梭角每一处肌肤,但是她忍住了,心里那个铃响了起来,告诉她不该做。
  这个深爱她的男人,因为她而憔悴着!
  护士小姐进来视察的时候,唐煜示意她出去了,她只想这样静静地待着,等他醒来,然后告诉他外面许多的新鲜事儿,还有队里的事情,她想,她能做的,仅此而已。
  虎子终于睁开了眼睛。唐煜看见他上眼皮叠了双层,要在往日,不定她会说怎么你也变成小猪了,因为先前虎子总不服气她的双眼皮,说是小猪变的,因为猪才有层层叠叠的多层眼皮呢。可是今天,她说不出口,虽然她想了一千遍一万遍要用往日调侃的语气与他说话,免得气氛沉闷。但是此刻,即使她想说,也即刻被虎子的眼神止住了。虎子起身,斜靠在床头上,望着天花板,对她说:“你那么不愿意到这里来吗?”
“这几天单位实在是太忙了。”
  “这不是真心话。”
  “虎子,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也知道先前你对我的好,我会一辈子记着的。”顿了一下,唐煜接着说:“你我之间,既然先前没有想到过那些,现在也不会了,你只是我哥哥一样的搭档。”唐煜想让虎子死了这条心。
  “我恨死了自己,都是我自己那玩劣的性情,给你造成了不真实的错觉,其实一直以来,我都是喜欢你的,后来就变成了爱,那时候,总想会有那么一天的……,只是没想到,你会那么快……那么快……”虎子的思绪似乎飘到了很远的地方,“我一直都在等……”。
  “其实,虎子,你那么优秀,我以为你只是不想那么早开始,当你需要爱情的时候,我相信只需要信手拈来。”
  “你错了,如果那样,我不会等到现在。”
  “不,我不是你的唯一,虎子!再说我现在根本就不配,想想看,一个有失败婚姻的女人再谈婚姻,犹如经过一次化合反应的元素,再不是原来的样子,而我希望你得到的是这世界上最好的、最纯洁、最完美的爱情。”
  “可是,对你的情感已经让我改变了心理结构,即便我也一样有过像你说的这种思想,也已经改变了,你怎样的经历都改变不了我对你的爱。我不知道你所谓的最好的、最纯洁的爱情是怎样一种模式与境界,我只知道当你投入别人怀抱的时候,我有的只是痛苦,当我知道还有机会再爱你的时候,不只是欣慰,简直欣喜若狂,我对自己说,这一次再也不能失掉你了。”
  “可是这对你是不公平的,至少,你应该拥有那种合理的爱情结构。”唐煜说。
  “我知道你要讲的那种合理结构指什么。也许,人们习惯于一种婚姻结构的模式,但是,爱就是骨架,没有爱,怎样的结构组合都会坍塌的,并非所有的人都有热恋的机遇,许多人一辈子也没有品尝过这种滋味,而那些人也许就是你所谓那种合理结构的一分子。”
  “也许—,也许你对我多了太多的幻想。”唐煜总想让虎子的情绪低调一点。
  “我没有,我爱你的是所有。”虎子却是越说越激动。
  “我知道太理智,太现实的爱情算不上爱情,但是太富于幻想的爱情也最容易幻灭,最终也只是伤感。关于我,你也看到了,就是很好的例子。”
  “一朝遭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,但是有一种真实,它能不断地激起幻想,有一种幻想,它能不断地化为真实。那个真实,就是你的存在和我的爱!”虎子情绪激动得不能自主,连连地搓手。
  唐煜知道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,虎子已经很明确地告诉了她,只要她存在着,他就要爱着。虽然,自始自终,他没有说一句甜蜜的情话,可是那些不折不扣的表白,震撼了她的心房,让她无力抵抗,心里只是痛,揪心的痛。为什么?为什么命运要这样安排?那个错过了的爱,却这样的执著。
  “虎子,说点开心的话题吧。”
  “你又想逃避吗?我已经错过了一次,不能再错过这一次了。我只有这一次也只要这一次震撼灵魂的爱情!”虎子喊道。
  面对虎子执著的爱情,唐煜心里构筑的围城之墙慢慢疏松了,就要坍塌了。她想做最后的挣扎,站起身,想要找借口离开。
  “不要离开我”。虎子吼道,忽然拦腰抱住了她,“看着我的眼睛,说你不爱我,从来没有喜欢过我,我就放你走。”
  唐煜回过头,看见满眼含泪,苍白消瘦的虎子,心疼的感觉一浪一浪地漫过心尖,在这个绝决男人的眼神里,她找见了自信,也找回了爱,她可以欺骗世人的眼睛,但不可以欺骗自己的心。她摇了摇头,眼泪就跌落在了虎子仰起的脸上。手指轻轻划着他的脸,两个人的眼泪就融在了一起,唐煜把那泪水划在虎子的胡碴里,说:“快刮一下胡子吧,我都快要认不出你了。”
  虎子就在泪眼里笑了:“我以为没人管我了呢,煜儿,你是我的宿命!”
  “你的腿咋样了,还疼吗?”唐煜看着虎子那条还没有拆掉绷带的腿,用手摸了摸。
  “不要紧的,再怎样的痛也抵不上心痛的!”虎子说着手却没有松开。
  唐煜抚摸着,手指像梳子那样梳理着虎子那已长得不成形状的头发:“放开手,安心休息吧,有我陪着你,不会再离开了!”
  虎子听话地重又躺下来,他笑了,一只手牵着唐煜的手,另一只手擦拭湿润的眼睛。
  唐煜知道是虎子帮自己或者是虎子使自己走出了阴影,她的心踏踏实实地落下了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3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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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唐煜与虎子的关系一旦公开,自然就不能还呆在一起了,她被调整到局机关办公室。虎子依然是常常地出差,她就牵肠挂肚地等。走在一起,知道的人会说两个人真是比翼双飞,不知的人还会说虎子你这小子怎么这阵子还敢领着唐警花转悠,虎子一脸的鬼相,她却羞红了脸。
  虎子说服父母,没有举办隆重铺张的婚礼仪式,而是与唐煜携手旅游,他想在自然而安逸的空气里,让心自然地靠近,让身体自然地融入。可是,唐煜知道,那都是因为她,虎子想要她抛开心灵的负累,让她在一个没有杂质、轻松自然的环境里重生,只是她知道,对虎子,这是多么的不公平啊!
  春暖花开的季节,到处洋溢着生命的蓬勃气息,两颗心被甜蜜幸福包围着,躺在大自然宽阔而温情的怀抱里,他们想,原来两个人的幸福是强化了的甜蜜果汁,是甜蜜的再生。
人们常说,要了解一个人,就是和他一起去旅游。的确,如果先前唐煜对虎子了解不够的话,那么这一次,她真切地了解了他,并且感受了他,是爱情让他变了吗?他竟然会那样地细心体贴,那样地温婉柔情,那个风风火火的他,忽然间就凝重起来,注视她的时候,目光深深地撞进她的心房,让她全身心地震颤,他不会说山盟海誓的话,但是,眼神告诉了她一切的一切。唐煜背转头的时候,眼泪往往忍不住流会下来。她没有设想,老天爷会把这样一个优秀又钟情的男人赐与她,她有什么理由不对他好呢?虎子的出现,让她的生命有了酸楚的辉煌,心灵深处的柔情,象初春的土壤一样,慢慢地解冻泛松,慢慢地蓬勃起来,伤口慢慢地愈合,激情一点一点被点燃。唐煜在心里暗暗地发誓,要好好照顾这个给了自己生命灵魂的男人。
  很快地,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,唐煜身上披着虎子刚脱下来的夹克衫,满足地斜躺在他的怀里,任那客车在公路上急驰,虎子握了她的手悄悄说:“乖乖地睡觉,再过几个小时,我们就到家了,我就可以做可口的饭菜给你吃,你呀,养好身子,我还等明年抱个‘小老虎’呢。”
  “去你的。”她幸福地捶了他一下,闭上眼,顺着他的话题勾画着憧憬中的轮廓。
  车子在弯曲的山路上颠簸,乘客们带着旅途的疲惫,昏昏欲睡。忽然,前排两个年轻男人跳起来,亮出了匕手,一抵住了驾驶员的脖颈,另一个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叫嚣抢劫。因为不是包车,谁也不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,什么时候上的车子,车上死寂一般的沉静。唐煜刚想站起身看看情行,却被虎子一把按住了,他俩心里清楚是遇到劫匪了。虎子捏了捏她的手,和她对视一下,朝劫匪喊道:“哥们,你看这车人都是旅游回来的,钱也都花得差不多了,旅游纪念品倒是有几个,你们看看有没有喜欢的。”虎子边说边从行李架上取包。唐煜知道,虎子是在故意麻痹对方,伺机反攻。
  “不许动,坐下,老老实实掏钱,少耍花招。”一名劫匪叫嚷着,匕首直指虎子唐煜,“你们也一样,动作麻利点儿,别让老子动手。”
  “哎,我说老大,不许动怎么取钱啊?”虎子很镇定地与劫匪周旋着,低头看见那件披在唐煜身上的夹克衫,顺势坐了下来,用眼睛示意那衣服,唐煜手腕一卷,利索地递给了虎子。
  “这钱还得从衣服兜里掏不是。”虎子做着掏钱的架势,站起身,向劫匪靠近。
  “不要靠过来,过来老子宰了你。”劫匪喊道。
  “不靠近点钱怎么给啊?”虎子定声周旋着,依然朝劫匪身边靠过去。
  “你敢过来?”劫匪话还没有说完,已挥刀猛向虎子刺过去。
  “不要啊!”唐煜扑了过去,虎子一惊,就在他转身的一刹那,劫匪的刀子刺进了他的小腹部,他跌倒了,唐煜发疯一般抓住了匪徒的拿刀的手腕,狠狠地咬了下去。
  后来车上好乱,她已记不清劫匪是怎样被制服的,只知道虎子流了好多好多的血,虽然她撕破衣服在他的伤口处缠了好多层,然而,到距公路最近的一家医院时,虎子还是因流血过多,已经很虚弱了。
  唐煜的泪几乎流干了。她撕扯着胸前的衣服,像是要挖出那颗自责的心一样,因为它疼得她一刻也不得安宁。她完全地昏了头,在那个关键的时候,她是警察,她应该做的是保持冷静,依计取胜,可是她没能做到,因为她看见匪徒的匕手就要刺向虎子,刺向她心爱的人,她不能失去他,她要保护他,那个不自觉地反应,激乱了她的灵智,她那样做了,却没有能保护好他,看着虚弱的虎子,她的心一样在流血。
  虎子因为失血过多,终究没能保住年轻的性命。
  弥留之际,虎子断断续续地对她说:“煜……,你……你……还……是……那……样……冲动,其实……,其实……,他……只……是……个……新……手……,我……能……。”
  “虎子,虎子啊,是我害了你,我怕你受伤,怕失去你,我不能没有你啊!可是……”唐煜哭得肝肠寸断,她知道如果没有她的冲动,依着虎子的经验,一定会化险为夷,她抓着胸口,似乎要把那颗心掏出来给虎子看才甘心。
  “我……知道,我……不……在的日子,你要好……好……。”虎子挣扎着,没有说完话就闭上了眼睛,嘴角还挂着努力的微笑。唐煜知道,他想要说的是什么,痴心的人,在生命的弥留之际,还记得说在他不在的时候,要好好地照顾自己。
  虎子走了,唐煜整个身心被抽空了,瘫软着。直到看见虎子白发苍苍的爸爸妈妈,颤着声说:“爸,妈,我对不起你们,是我没有照顾好他。”
  “孩子,这不怪你,他从小就这样,容不得半点邪恶,那些事,只要让他碰见了,没有放得过去的。从他当了兵,干了警察,我们就知道他随时都面临着危险,穿军装是他的理想,干警察是他的愿望,我们没法阻止他,只能保佑他平安,可是……”,爸爸老泪纵横,说不下去了,妈妈也昏迷到了一边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4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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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唐煜不明白生活为什么这么残忍,让幸福与不幸都来得这样快,让它们之间的距离这样短。虎子的离开,让她的生活一下子失去了重心,那些日子,她唯一愿意做,可以做的就是清理虎子的遗物,抱着那些东西沉迷。她宁愿在他的这些气息里坠落,一直坠落到另外一个世界里,去见她心爱的虎子。
在虎子随手的一只皮箱里,唐煜发现了一封信,没有邮*的信,看着这封信的时候,她哭昏过去了几次。这封信她至今保存着,也许是她离开这个城市以后与虎子唯一的爱情见证,几年后的今天,当她再次展开这封信的时候,是一封浸满了泪渍的信。
  “煜儿,你好!
  请允许我私下里这样称呼你,其实我一直都想这样喊你的,我在想老天爷总会给我一个这样的机会的。那天你结婚了,当晚我喝醉了,第二天酒醒了,头好疼,但是依稀记得喊你煜儿,请原谅我的鲁莽与放肆,也请理解我的心情,因为过了那晚,我知道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了。
  忽然想写一封给你的信,说是信,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,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发出,如果两个都不能,就当是这些年来我第一次严肃认真地与你说话吧(因为你总说我说话没正经的),这些积淀了很久的话。其实也并不是我真没有什么正经话说给你,只是被你忽略了。我就这样大大咧咧的性格,说不出好听话,但是我给你的眼神是真的,我不知道你是真的看不到还是不愿意看到。现在我也俗气地说,从你到咱队的第一天起,我就喜欢上了你,只因你身上散发的阳光味道。其实开始的时候,我也没有想过喜欢一个人会与爱情有关,只是单纯地开心、快乐,也许也是因为我们两个同为戎伍出身,相似的习性太多的缘故,总是喜欢与你共事,与你相处。到现在我都没有搞清是什么时候,心情就变了。在外出差的时候,竟然会想你,越想越痴,想你的影子,想你在做什么,想你与谁在一起……,那时,我们两个都是快乐的单身汉,开始的时候,我真的窃喜你没有去爱任何人,还妄想着你总有一天是我的。后来,等那一次出差回来,才知道你那么快与那个文弱的小子同出同进(当然现在不能这样称呼他,因为他已经是你的丈夫),你不知道我的心情有多糟,但是,我仍然盼望着能有奇迹出现。直到参加你们婚礼的时候,我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,知道我再也不可能拥有你了。
  其实,那个时候,我站出来与他争,也未必会输给他,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与实力,可是看见你被幸福映红的脸,就硬是把那些念想一点一点地压了回去。我想,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她拥有幸福,你既然找到了自己的真爱,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横刀剥夺呢?
  但是,煜儿,我真的不甘心,不甘心我的爱情从眼皮底下滑过,不甘心我爱的人被别人拥有。一旦想到你被他拥抱的时候,我的心如刀割一样难受。我想我是个懦夫,把自己的爱人弄丢了,想到这个的时候,就恨自己。但我还是要让你知道,尊重你的选择,是因为我依然爱着你,并不是放弃。
  我也试想着走出阴影,在别的女孩子身上找回属于我的爱情。可是,煜儿,我做不到,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,心房一旦被一个人占据了,就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了。没有爱的婚姻,是没有灵魂的组合,没有灵魂的组合,无法思想,怎么可以有生命的活力呢?我的爱给了你,所以我宁愿不要那没有爱的婚姻。
  煜儿,因为你未必能看到这封信,自然不会对你产生什么不良影响,所以就任着性子说话了。可是,煜儿,为什么你并没有新婚后的快乐?为什么你的脸上总挂着忧愁?到底为什么?为什么不告诉我?我们是好搭档,你对我从来都是无话不谈的呀,到底出了什么问题?看着你一天天地憔悴,我的心都碎了,你不知道你流泪的时候,湿的总是我的心,你不快乐的时候,痛的也是我的心。我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去过问你的生活,有时候我想以同事的身份去探知,可是又不能确定是否能很好地把握自己的心情,总之是怕你受伤。
  我不要你受伤害,我只要你开心,只要你快乐,只要你过得比我好――这都是我的心里话。
  煜儿,写到这里,我不知道该怎样继续写下去,你知道我嘴拙手笨,平时很少写东西,这些话都是自己从心里流到笔尖上的,由不得我。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了,也不要为我想得太多,我心虽然是孤独的,却是充实的。说完这些话,我真的很开心,似乎曾经的爱情又回来了,呵呵!自欺欺人吧!
  好啦,最后真心祝煜儿幸福、美满!
  虎子于18晚灯下” 
  看见完这封信的时候,唐煜把手指都咬破了,心痛的感觉让灵魂沦陷,每一次都要用百倍的思念来拯救。 “虎子,是我对不起你,对不起你啊!”她把脸旁贴在信纸上,喃喃着泣不成声,泪水模糊了“幸福、美满”的字迹。她不知道老天爷在捉弄她还是惩罚她,她也不知道错在哪里,但是,这个事实出现了,那就是虎子永远地离她而去了,带着她的心。以后的日子里,她都能感觉到虎子“呵呵”笑声里的心酸。
  “爱情是什么?爱情怎么会长久呢?经典爱情故事里,主人公为什么都会是死亡的结局呢?因为如果他们不死,他们的爱情就要死。”曾经看经典韩剧时总结出的这句精辟的话,此刻对唐煜来说,简直就是一个咒语。她说她恨这样的话,以为是对她与虎子爱情的亵渎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5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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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N市公安局民警王啸虎因为与歹徒搏斗,英勇牺牲事实,已经被公安机关的光荣史封存了。期间的许多情愁,只有唐煜自己明白。虎子牺牲后的第三年,依然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,在S市的大街上,走着一个目光散漫,神情忧郁的女人,她就是唐煜。她已经放弃了她心爱的公安工作,在一家企业做文秘。公园、商场、茶座都不是她想去的地方,因为她怕触景,怕生情,怕随便那里会出现虎子的影子,那些不断疗伤的思念。她把这些都浓缩到一个小小的空间,那就是她的单身宿舍。房间里挂满了虎子的照片,上面题了小字,都是她想对虎子说的话。
唐煜说,自古以来,无论在文学作品中,还是现实生活中,爱情和婚姻始终被视为个人幸福之命脉所系,我曾经拥有了婚姻,也拥有了爱情,却依然不知道幸福在哪里。虎子离开以后,她整个身心都跨了,不知道没有他的日子怎么过。虽然也对自己说,要坚强,一切都无法挽回了,亲人需要我健康地活着。也会想,其实,社会是人的骨,亲人是人的肉,所以,人在这个世界上,并不仅仅属于每个人自己。心无着落的时候,也曾想离开这个世界,但是想到将给亲人们带来的打击与痛苦,她想她是多么的自私。所以只好选择活下去,不管以怎样的形式,只要年迈的父母每天都能看见女儿,对他们也许就是最大的安慰吧。
  唐煜曾以为可以把对虎子的思念深深地埋在心里,可是总做不到。回来的时候,带了他的衬衣、袜子、常穿的外套,还有没离过身的老虎头游戏机和他喜欢听的光盘、磁带,因为那些东西上面留着虎子散不尽的味道,《昨日重现》的旋律总会把她带到与他相处的岁月。
  有时候,她脸色泛着潮红、溢满了幸福。也许,美好的回忆,对于她来说是一种幸福的再现。虽然,人们总会说,时间可以让一切东西风蚀,不留痕迹。但是心里的疤,总被层层地包裹起来,连时间也触及不到。如果偶尔被时间河流的浪触及到了,带来的也只是阵痛而已。唐煜与虎子的爱情,就是她心里那块疤,被她小心地呵护着。
  虎子离开以后,唐煜曾经又申请回到了刑警队,她以为她可以在那个熟悉的环境里找回他的影子,继续做虎子没有完成的工作。所有的时候,她都泡在工作里,主动申请外勤,申请抓捕工作,因为她觉得只有在她亲临现场或是抓到罪犯的时候,对虎子才是一种安慰,对自己才是一种解脱。她似乎可以看到虎子赞许的微笑,她知道刑警是虎子最钟爱的职业,她要在每一次的工作中完成两个人的心愿。
  然而,有着多年的军警生涯的生活的唐煜,依然躲不开女人本质的侵袭,她终究还是个女人,有女人的忧伤,有女人软弱的一面,工作之余,稍微有一点空闲时间,她就翻看那次旅行时与虎子的照片,眼前总晃着他的身影,于是情绪受到了感染,就不能很理智地把握自己。
  她是个警察,知道公安工作的严肃性。法律文书上的一个字、一句话、一个法律依据都有可能影响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,都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性质。可是,有时候她无法控制的会精神晃忽,所以很害怕,害怕办错案,害怕出问题。这一种情绪越是想抵制,越是反弹得厉害,她并不怕这种事实会把自己分成两半,她怕的是她辜负了公安这个事业的神圣。
  于是,唐煜离开了,结束了警队生涯,带着留恋与无奈。
  调回S市,做了企业白领,是妈妈的主张。妈妈觉得这几年她一个人在外面,那么小的年纪,经历了那么多事,受苦不说,万一有个想不通,是要出大事的,于是就动用了父亲的老关系。妈妈说,好歹能吃上一口热饭,不用老在外面让人操碎了心,也有个家可回了啊。也许吧,唐煜说,这么多年在外面,总是让妈妈操心自己竟从来没有想过怎样尽孝心,怎样让妈妈少操心。先前的时候,心里只有工作,曾经的时候,心里只有爱情,现在呢?她不想别的了,只想陪爸爸妈妈渡过幸福的晚年。
  回到妈妈身边,唐煜只想做一个纯粹的女儿,表面上,她是了无牵挂的,很快地适应着新环境里的工作。但是,唐煜依然孤独着。带着孤独,她常常到郊外去,看田野里的花 朵、小草、树木和河流。那些花朵、小草的生命给了她慰藉,让她与另一颗同样爱它们的灵魂相遇了,孤独便有了片刻的安宁。
  家里就唐煜和哥哥兄妹两个,哥哥平日里很疼爱她的。她从小被哥哥宠着,便很依赖他,所以哥哥结婚以后,因为家务对她稍有疏远,便觉得是因了嫂嫂的出现,是嫂嫂抢走了哥哥,一个时期她甚至恨嫂嫂。当然现在她不会那样想了,因为自己也曾经有过爱人。她回来了,家里人自然很高兴,爸爸妈妈忙着做好吃的,哥哥嫂嫂忙着收拾她的家当,小侄子豆豆叽叽喳喳跑前跑后,姑姑长姑姑短地喊个不停。看着一家人为她忙碌,她忽然又想哭。是啊!家里的感觉多好,有爸爸妈妈在身边,唐煜却觉得自己的身心是那样的疲惫。几年了,只有回家的那一晚,她才没有失眠而且睡得特别香,睡梦里,她是牵着虎子的手一同回家的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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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妈妈家是三室两厅的房子。唐煜不在的时候,爸爸妈妈住一间卧室,小侄子住一间小卧室,还有一间卧室是哥哥嫂嫂回家时休息的地方,多是节假日,每次公休日住两天,因为小侄子的学校距爸爸家近,所以平时上小学都是爸爸接送。现在唐煜回来了,哥哥嫂嫂那一间自然就是她的了,他们的日用品也被转移到小侄子的卧室里。以后的日子,哥哥嫂嫂都是回自己家住。
  唐煜在市里一家不错的企业里做文秘,总是沉默寡言,加上她有形的身段和姣好的面容,凭添了另一种沉静的美,给人冷艳的感觉,私下里有人称她“冷玫瑰”。她越是不张扬,越是显得神秘起来。于是大家千方百计地打听她的过去,对此她从不与他们计较。其实,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企业里的氛围,按部就班的工作程序,西装革履散着香水味的男上司,妖艳浓装嗲声嗲气的女同事,暗藏着商机阴谋的空气,都与她先前的工作环境大相径庭,也让她感觉到格格不入,但是自己的工作,她从来都是高质量去完成的,这是她的性格,不同的事,不管是什么,到了她手里,都能做得最好。
在家里,她喜欢偎依着妈妈,枕着她的腿腿,数妈妈手心里的皱纹,这时候,妈妈就会摸着她的头发问:“煜儿,工作还顺利吗?”
  “嗯。”
  “没人给你难堪吧?”
  “没有。”
  “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想了。”
  “嗯。”
  “以后,有什么打算呢?”
  “嗯。”
  “妈问你话呢,怎么老是‘嗯’。”
  “嗯。”
  “唉!”妈妈就叹气。唐煜赶紧翻身把脸埋在妈妈的怀里,怕妈妈看见眼里的泪水。
  自唐煜住到家里,嫂嫂就回家少了。公休日她与妈妈做好了饭,喊哥哥嫂嫂回来吃,也是推脱多,回来少。有时候回来了,吃过饭,唐煜说你们回去太晚,就住下吧,我和豆豆住,你们住我房间。哥哥刚要说话,总被嫂嫂一句话拦回去:“我们还是回去住吧,这里太挤了,再说人多了影响豆豆学习。”说着就会客气地挽起哥哥的胳膊回家了。妈妈总跟在后里,立在门口唠唠叨叨地安顿这个安顿那个,直到楼下单元防盗门“哐啷”一声响了,妈妈才阖上门进来。唐煜由不得又被那闷钝的声音所刺痛。
  嫂嫂有时候也会对她说:“煜煜,虎子都去了两年了,再找一个吧,女人总得有自己的家啊。你自己当心着,看有合适的别错过,我也给你打听打听。”
  唐煜就冲嫂子笑笑,什么话也不说。
  晚上,豆豆写作业,她就又头枕着妈妈的腿横躺在沙发上看电视。一次,看见电视镜头里一位年轻的妈妈给小宝宝洗澡的镜头,妈妈就用指尖划着她的鼻子说:“当年生下你的时候,接生的护士说没见像你这样一出生就那么干净漂亮的,小脸红扑扑的,头发黑黑的,睁着一只小眼眸子,不等拍屁股就‘哇’一声吼开了,被人家倒提了两只小脚,两只小胳膊弯曲着抱在胸前,还是在妈妈肚子里的那个样子呢,妈妈没及抱你,竟被放到保温箱里去了,象只可怜的小鸭子。”妈妈说着的时候,脸上挂着轻轻的满足的笑。
  妈妈忽然说起这个的时候,唐煜不知道是因为触景生情,她的依赖引起了妈妈母性的感慨,还是因为自己的不幸触动了妈妈的侧隐之心,反正,妈妈的话,让她却想起了自己那个还没有来得及成型的孩子,也许他(她)还并不能算是一个孩子,但是在唐煜的心里,他(她)是注定了要让她一辈子自责和不能安心的一个生命。
  是老天爷捉弄人吗?唐煜想不清。曾经那么痛彻心扉地失掉了那个孩子,因为她想他不该属于这个世界。虎子走后,她却常常幻想有一个她与他的孩子,也好让她对他有个实实在在的牵挂,实实在在的感受。她甚至想,有了那个孩子,她就可以与他相伴一生了。这时候,唐煜才想原来孩子真是爱大的,不爱的时候竟然可以在未出生的时候扼杀,没有爱情的时候,她埋怨老天爷残忍地让她有了一个不应该的生命,有了爱情的时候,她又埋怨老天爷残忍地让她没有一个应该的孩子,这是对她的惩罚吗?她有什么错呢?后来,她想,孩子是无辜的,为什么要平白地结束他的生命呢?也许残忍的是自己,是自己把一些世俗的东西强自加给了无辜的生命。
  “你小时候胖嘟嘟的,谁见都说是个有福的孩子呢,谁知道却是这样!”妈妈接着说,伤感的情绪又上来了。
  “这不是好好的躺在你怀里么。”她急忙岔开妈妈的话题。
  “噢,对了,隔壁的王大妈给你介绍了一个,年龄偏大一点,还有个十岁的男孩,我没答应。居委会的张阿姨也说了一个,刚离过婚,没有孩子。我想离过婚的男人,没准儿,谁知道是啥毛病,也没有答应。还有……。”
  “行了,妈,你就不要管我了,我自己会操心的。”她打断了妈妈的话,心里想,难道你忘记了自己的女儿也是离过婚的吗?离过婚的人,总是问题多多,她知道不只是妈妈这样想。
  有一天下午下班回家后,唐煜没有见到小侄子豆豆,就问妈妈:“豆豆呢,放学还没有回来吗?””
  “被他妈妈接走了。”妈妈话里带着怨气。
  “许是嫂子想他了,回去转转嘛。”
  “什么呀,你嫂子说以后由她接送呢,还有两年才考初中,那么远的路,也不知哪根筋不对了。”妈妈越说越气,好象嫂嫂在跟她抢孩子似的。
  “嗨!您这老脑筋了吧,孩子啊,还是得父母自己带是最好的,讲的是亲子教育嘛,再说,现在好多课程您二老也不好辅导了。”唐煜说。
  妈妈不吱声了。
  豆豆不在,家里明显地清静了许多。
  “豆豆从小跟着我,到他妈妈那里去会不习惯的,再说冬天那么远,会冻坏的”妈妈端着饭碗自言自语。
  “唠叨啥呀,他妈领着,又不是去遭后娘,尽操没用的心!”爸爸话里明显带着恼火。
  “爸、妈,你们就不要太上心了,豆豆跟着爸爸妈妈也有好处的,要不然你们总是惯着他,对他也不好呀。”唐煜想息事宁人,也自以为是从客观角度分析。
  “什么不好?你不一样也是惯大的。”爸爸没好气地说。
  唐煜被嗑住了。
  她知道豆豆是家里的开心果,忽然离开了,爸爸妈妈会不习惯。再没有人在爸爸身上爬来爬去,没人缠着他要这要那,没有人揪他的耳朵,没有人爬到妈妈怀里撒娇,没有人在饭前大声宣布‘开饭喽!’……。
 开始的时候,公休日哥哥嫂嫂还带豆豆回家看爷爷奶奶,后来就干脆不来了。
  看着爸爸妈妈一天天孤寂无聊的眼神,唐煜心疼了。她看得出来,豆豆是爸爸妈妈的精神寄托,虽然她并不反对小豆豆在他自己父母身边,但是,感觉里似乎总有些说不明白的东西,。哥哥有时候自己回来了,也只是被爸爸妈妈埋怨,后来也就回来得少了。
  妈妈常常地叹息,唐煜有时候分不清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豆豆。但是她想,这一切一定是与自己有关的,是因为自己的过去吗?是因为自己的现在吗?她相信爸爸妈妈是爱她的,哥哥是爱她的,小侄子是爱她的,嫂嫂也一定对她没有恶意,可是,在这一团的爱里,怎么一切就变了呢?在家里,唐煜第心里第一次泛出一丝冰冷的陌生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8:18
17
  唐煜愈加地孤独了,自己的娘家带给她的温情被许多疑惑的情绪所缠绕。她记得哲学家英洛亚有一个平凡的结论是:幸福在于爱,在于自我的遗忘。那么是她不够爱吗?不够爱自己的亲人吗?不是;是不够自我遗忘吗?也许是。因为她是常常可以忘记自己,却不能忘记关于她的爱情。她知道如果在孤独中学会了爱自己,也就理解了别人孤独的心灵和深藏在那些心灵中的深邃的爱,从而体味到一种超越的幸福。她不知道怎样去爱自己,所以就体味不到那种超越的幸福。她只屑以她的俗眼观察着眼前的这一切,分析着这一切,时间久了,她从哥哥嫂嫂的行为和妈妈的叹息里感觉到了他们对她的无奈,这是她多么不愿意面对而又实实在在存在的事实啊。
  爸爸妈妈一把年纪了,唐煜不想再给他们增加心理负担。她只能按着常规的人生理论去分析自己了。单身,有过两次婚姻,流产一个婴儿,步入大龄,无形中造成的家庭矛盾,想来想去,解决这一切矛盾的办法只有一个,那就是再婚,把自己嫁出去。想到这一点的时候,她哭了,心里对着虎子说,原谅我,原谅我不能守着我们的爱情,我不能只为自己活着。
  很快的,27岁的唐煜接受了一个离异男人的求爱。他叫李智,35岁,医生,有一个女儿判给了妻子,很小的时候,失去了爸爸,年轻的妈妈没有再续,一直与他生活在一起。结婚、离婚似乎并没有让他改变什么,在他的脸上找不到半点受伤的痕迹。也许,只是和自己一样深埋在心底罢了,唐煜想,这就是过来人的特性,如果不是岁月让那些尘封的往事消散、谁愿意把伤痕暴露出来让人去碰呢?
  这一次,婚礼只成了一种宣言,五六桌酒席,一个证婚人。高个、微胖、络腮胡子、不修边幅的男人就是唐煜未来的丈夫。他是一个中医大夫,医术很不错。
  穿着讲究精干利落的妇人过来给大家敬酒:“感谢各位来参加我儿子的婚礼,来,我敬大家一杯,以后欢迎大家常到家里来玩儿。”说着,一大杯酒就灌了下去,众人皆惊讶赞叹:这样的婆婆!
  看着唐煜的婆婆跑前跑后的应酬,敬酒,同事们私下里议论着:“有这么能干的婆婆,看起来,我们唐煜的缘分到了,有福享了。”大家藏在心里的只有对她的祝福,希望她有个很好的将来。
  唐煜的婆婆因为年轻守寡,所以把儿子当做掌中宝,自己一直不愿意再嫁也是因为儿子。看着儿子慢慢地长大,慢慢地成人,就好像自己亲手成就的一件完美艺术作品,容不得别人指手划脚。第一次,她把儿子交给一个女人,那个女人竟然可以把儿子连人带心一起“挖”走,几十年寂寞换来的幸福,怎么能这么轻易被“掠”走呢?!虽然,开始的时候,她也当那女人是晚辈、是儿媳,可是后来不知不觉地就把她当成了制造她老年孤独的罪魁祸首。所以小夫妻间有一点摩擦,她就会对儿子说:“回来吧,妈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你的人。”后来,那个女人就离开了。
  这是唐煜从李智第一个妻子那里听到的。唐煜说,一定是因为她的嫉妒,不管他们现在的婚姻是否与爱情有关,家庭已经是事实,她不能因为别人的想法而推测测疑这个家庭的每一个成员,而且,这也与她的个性格格不入,唐煜是坦荡的,是宽容的。
  但是,女人骨子里事又有谁知道呢,唐煜总想知道李智曾经的那个女人是不是个坏女人,也总想了解婆婆多一些,下意识里她想吸取教训,好好地和婆婆相处。她想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,容不得玷污她的爱。”
  后来,因为她自己有了儿子,就更相信婆婆对儿子的那种爱完全是天经地义的。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,婆婆对儿子那种过分的偏爱,造成了她心理上的重负,并且已经完全影响了她的生活甚至婚姻。虽然她固守着婚姻与爱情是两回事的理念,但是,毕竟,他们有了孩子,至少应该有一种合乎情理的家庭生活呀,包括夫妻生活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49:00
18
  三十岁的唐煜,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,有了收藏自己心情的地方,那就是《昨日重现》美容店。
  唐煜与好友在美容店里的一番对话,把一个普通楼房里的小市民生活展现给出来,让你感叹这世间,竟也有这样的家庭。
  倾诉的时候,疲惫就慢慢地爬到了唐煜的脸上。好友安慰她说:“你对生活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了呢?生活本来就是在一些平凡的琐事与无法消除的矛盾是渡过的!”
  “我知道,其实,对生活我没有什么苛求,现在似乎相信自己是一颗不幸的种子,不管开出怎样的花,都不会灿烂。”唐煜说话的口气里都是挣扎的味道。
 “你现在自己住还是和婆婆一起?”
  “和婆婆一起。”
  “噢,那样好,婆婆可以照顾你们的衣食起居。”
  “是呀!的确是这样,她是一个极仔细的人,我觉得她一个人又是带孩子又是操持家务太辛苦,想雇个保姆,可她不要,她不喜欢有外人在家里。”
  “那你就辛苦一点,多担待些。”
  “辛苦倒是无所谓的,我也觉得不管怎样,我与李智是夫妻了,为他做一些事情也是我的义务,只是,你不知道也不会相信,婆婆连他的内衣都不让我动,他的衣服都是她洗熨整理的,她似乎不喜欢我和她儿子单独在一起。”
  “哈哈!我不相信,怎么会呢?”
  “你当然不会相信,也许所有的人都不会相信。其实,在她面前,我很注意自己的形象,很收敛,因为我知道先前那个女人离婚的原因。”
  “还有什么大问题呢?”
  “那个……。”唐煜欲言又止。
  以为涉及到她的隐私,好友也不好再继续问了。
  “自从生下孩子以后,婆婆说让小智自己睡一屋吧,孩子夜里要撒尿,要吃奶,折腾人,小智要上班,休息不好,会影响工作的。我想丈夫是大夫,给病人看病,的确需要充足的睡眠,清楚的头脑,于是都是我与孩子睡一屋,他有时会过来亲亲孩子,就总被婆婆叫去说话或是睡觉去了。”
  “后来呢?”
  “后来孩子大一点了,有时候晚上他到我卧室与孩子玩,婆婆也还是会在外面喊‘小智你早点休息啊,太晚了,休息不好,明天怎么工作啊?’”
  “也许是你多心了,婆婆也是真为他好的。”
  “起初我也是这么想的,可是,后来,李智却很少到我卧室里来了,有时孩子硬拽着他,他也只会说‘乖,你和妈妈睡,妈妈讲的故事可好听了。’我拿眼睛问他,他也会装作看不见。”
  “很奇怪吧?我们……”唐煜露着怪怪的笑容。
  好友点头表示理解,又觉得不对劲儿。
  “那他对你……,他要求你吗?”
  “有时候会,但很少。其实我觉得他和我一样的可怜。有时候,晚上,我和孩子睡下了,而我总是失眠,睡不着,望着天花板被公路上汽车灯照得乱飞舞的家俱影子,一波一波地闪过去,我会想起虎子。而他总是蹑手蹑脚地到我床前,我闭着眼睛,不啃声,他就又回去了。”
  “你是一个妻子呀,为什么不给他机会呢?”
  “不是我不给他机会,他自己似乎总是胆怯。有时我也会睁开眼对他说,上来吧,他就摸摸索索挤到我床边上,你不知道,我竟是被**的感觉,没有一点兴致,但是我不会拒绝,也不会表现出来,因为我是妻子,这是我的义务,没有理由不例行。”
  “怎么会这个样子啊?真无法想象!”
  “这是事实,也许有人会说我不负责任,可是,感情的事真的勉强不来的。我知道这样对他不公平,对我自己却从来没有想过。两个人都清楚这婚姻是没有爱情的,所以谁也不去追究,表面上我天天回家,做着像样的媳妇。可是,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压抑,那家里的情形好像一个瓮,而我自己就是那里面的鳖罢了。我总怕自己会被挤压到一个角落,直到消失。”
  “不过,现在你有自己的店,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和环境,公休日你可以让他到你这里来,两个人单独相处一下,也许境况会改变一下。”
  “他不会的,因为他知道我不会离开这个家。”
  唐煜说她不能也不会再离婚,完全是不想再让亲人让孩子受到伤害。
  不管跟谁,唐煜在说起儿子的时候,脸上总会洋溢着幸福与自豪。
  她说儿子是上帝给她的最好恩赐,是她精神里的烛光。当他在她肚子里一点一点孕育,一点一点长大的时候,她是那样地自豪,奇妙地感受着肚皮一点一点裂开的发痒的感觉,那时候她会感叹这一生没有白做女人。这个自她身体里解体出来的孩子,这样一个肉团团的小躯体,有着和自己相同的生命密码,他所能勾起的如痴如醉的迷恋和牵肠挂肚的爱,也许只能用生物本能来解释了。她不厌其烦地讲她如何在儿子的摇蓝旁与他呢喃,如何给他吃奶,如何给他换尿布,如何回家时一步三个台阶扑到孩子跟前,把他高高地举在手里,如何为了孩子的成长拒绝文凭、身份,头衔等一切更加属于自己的生命光环,如何宁愿错过一千次高升的机会,也不愿错过孩子的每一个笑容和每一声啼哭……,因为,那是一种不可重复的时光,唐煜说。
  孩子,竟可以让她忘乎所以,因为她在孩子身上寄托了太多的情结。
  “可是,为了给孩子一个健康的家的环境,你还是要想方与他在一起呢。”好友提醒她。
  “我没有想过我与他的将来,但是我会很努力地去待他。培养好孩子,也一定是他的愿望,我对他做的,也只能是这些了。”唐煜说,又回到了悲哀的情绪上。
  “你要努力,不要再沉浸在过去的一些事情里,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,学着容纳他,为了孩子。”
  “我爸爸得了食道癌,没法治了,已经放弃了治疗,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不多了,我眼看着他的生命一天天的缩短,一天天地向死亡线走近,怎么能安心呢?我对他说,让我去陪陪爸爸,他说你走了我们怎么办?这是一个男人,一个丈夫可以说的话吗?”
“这个……,的确是过分了一点。”
  “所以,即使我想好好待他,也被他推远了。”
  “人生是有许多无奈的事情,你还是要掌握好自己,不要太沉迷悲哀了。”
  “我承认有时候我会悲哀,甚至颓废,但是我会善待自己的生命的,所以走出那个企业的圈子,做起了独立的职业,没有想过什么是成功,但是在自己喜欢的职业里释放生命的能量,也是一种对生活的享受,是不是?人生不可挽回的事太多,既然活着,还得朝前走。”
  说这些话的时候,唐煜眼眸里闪过美丽的光辉,她骨子里的那一种不屈与理性的美,又闪现出来。也许,经历过巨大苦难的人才有权利证明,创造幸福和承受苦难同样需要一种力量。
  我们没有办法留住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,也没有办法把那些曾经的伤痛一笔勾销。也许会有人把这一切转换成所谓的文本,用文本证明我们曾经拥有,曾经失去,但是,那些存在,依然要你去面对,依然需要你去用你的行为一遍一遍地去解释。
  唐煜与好友分手的时候,已经是午夜时分,依恋着慢慢松开的手,孤独又向她袭来。
  “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,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,那怕我们老得哪儿都去不了,你还能够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……”不知道那间店里飘出了好听的《浪漫的事》,是啊,如果有可以回头的岁月,哪个女人不想拥有一份真切的浪漫呢?
  在这星星点点的夜空里,唐煜的故事,正在慢慢地散开、消失。是的,一个女人的无奈与痛苦,只是这宇宙尘埃里的一粒罢了,即使一生。

春归无觅处2006-4-13 18:33:24
2
  十八岁的时候,唐煜由部队退役安置到N市的公安局刑警队工作,那时候的她是无忧无虑的,也是快乐的。刑警队干了四年,却依然是一个快乐的“单身汉”队里的小伙子总喊她“唐猫”,其实是称她作“熊猫”的,因为两种情形:一个是稀有珍贵,一个则是可爱了。这个称呼她是受之无愧的,那时候女警的确太少了,干刑警工作的几乎没有,而且,唐煜那时候也的确是可爱的。说可爱,也许只是男人们对她的一种笼统模糊的称赞罢了。其实她是蓬勃娇艳的,大大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,黑漆漆的眼珠透着灵气和慧黠,笑起来,洁白整齐的牙齿,衬着嘴角边两个小酒窝,很甜很甜,应该说是有那个时代电影明星的那种美态。这样一张甜甜的脸,配上深沉威武的警装,潇洒朝气地走在街上,谁能说不是一种完美的组合呢?
  所以说那个时候的唐煜是引人注目的,她像一个骄傲的公主,高高地扬着脸走路,怎样的男孩子似乎都黯然失色地从她的眼皮低下滑过去,她那么自信,又那么矜持,似乎认定了爱情应该追求她,而根本不用自己低头去寻求。
  果然就有了这么一天。
  那一天,唐煜穿好了军绿多口袋裤,背好双肩包想找一个没有钢筋水泥窒息的地方去放松,没有计划没有目的,她走进了郊外一个大峡谷。悦耳的鸟鸣、清凉透心的溪水,呼吸是绵软香甜充满草木气息的。她开始觉得自己变得阳光起来,虽然不否认自己平时也是阳光耀眼的,可是今天这个阳光里却似乎充满了爱情的味道。忽然地,就有了想要拥抱的感觉,想要有个人偎依的感觉,这种感觉让她空虚,让她寂寞,望着空无人寂的小路,唐煜想,原来这个年龄是需要爱情的。
  唐煜在溪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,看着清清的水没有停息地从水底的小石子上滑过去,忽然她的眼睛就定格了,她发现水里有一个年轻男人的倒影,显然是站在她身后的,瘦瘦高高的身影。唐煜有点紧张,他要干吗?也许是因为职业的敏感,她怔了一下,立刻站起身来,保持着高度的警觉。但是,好一会,身后都没有声响。倏地,她就恼了,“忽”地立起身子,朝着他看过去。呵!还抱着膀子,在那里友好地微笑呢。白白净净的脸,棱角并不明显的五官,眼镜歪在鼻梁上。可他是那样镇定,又那样温和,那样亲切,叫人丝毫没有陌生的感觉。
  “你……你在这里……在这里做什么?”天知道,她怎么会结结巴巴地问出这样的话,他在这里,与自己又有什么相干呢?
  “你不是也在这里吗?这里可不是旅游的地方,别再往沟里走了,走得太远了,恐怕不安全,但是,也许两个人结伴走会好一些呢。”他轻笑着回答。
  “你的意思我会害怕?真是杞人忧天!”其实,唐煜在不经意中已经上了当,因为他一直稳稳地立在那里看着她说话,似乎早料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。“那我们就在这里坐坐,说说话,怎么样?”这话是征询呢还是早计划好了的,唐煜可不愿意想那么复杂,她只想给心情放个假,在这青山绿水间,既使谈一场象风一样的恋爱,至于后果,谁稀罕呢?况且,这只是一次与爱情无关的偶遇罢了。
  整个下午,唐煜都与他呆在一起。峡谷里的风清凉而寂寞,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随着风钻到了唐煜的鼻子里,使她也有了清凉的感觉,寂寞的感觉也陡然增加。她一直地没完没了地与他说着话,自己也奇怪竟然对一个陌生的男人说这么多的话。她想她是受了环境气息的影响,可是让她吃惊的是她竟然渴望与这个男人说话,虽然他并没有说许多的话,只是沉静地听,偶尔点上香烟,悠悠地吸。她没有想到香烟竟也是一种极富情调的东西,平日里刑警队的男人们也抽烟,办公室里总是烟雾缭绕,她也总是大声地说自己被动吸烟,是这些烟民的受害者。然而从这个男人身上飘来的烟味却似乎是清香的、迷人的、诗意的。唐煜见惯了刑警队小伙子的强悍与火爆,忽然间竟被这个男人的沉静与安然慑住了心魂,但是她不会问他的情况,不会问他在哪里,干什么工作,她一向认为矜持是个性女孩的本色。他也没有问。直到他们并肩看着日落,隐去最后一丝光芒,他忽然看着她的眼睛说:“你的眼睛像一潭寂寞的湖!”她的心就很厉害地跳了起来,脸羞红着。其实,刑警队的小伙子们总半真半假地与她开这种玩笑,可是没有一句抵得上这一句动心。是的,她的心是寂寞的,可是为什么看透它的偏偏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呢?他并没有直视着她的眼睛,可是她的寂寞没有逃出他的视线,他是个细心而体贴的男人,唐煜这样在心里评价着他,心里似乎就有了爱情的因素,因为她的确心跳了,心动了,不是因为爱情的情愫,你会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心跳吗?可是难道爱情会这样轻易吗?
在分手的那个路口,年轻男人依然微笑着,目送她的背影直到消失,可他始终也没有开口问她的情况。唐煜略微有点失望,但还是一转身离开了,她想,也许只是一场梦而已,这个奇怪的男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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