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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岁月可回头
面对错综复杂的生活,我们应该去张扬一种精神,抑或去排斥某种思想,还是该去感叹历史与现实的落差?
  如果我们不去拨动生命的琴弦,就不会听到岁月里跳动的音符;如果我们在漫漫长夜里经历的只是星辰交替的悲哀,那么清晨大把大把的阳光拭去的是晨露,还是岁月流下的、流了整整一夜的泪?
  在激情迷离的爱情世界里,请不要嘲笑关于美女和面膜的字眼,因为它曾经或者依然在影响着一个阶层或者一个层次的人们,谁敢说它可以不成为你心中的痛呢?然而,在与这字眼抗衡的,仅仅是爱情吗?
  写在脸上的,往往只是伤痕;埋在心里的,才是真正的痛!不痛不痒到底算不算一种生活状态呢?

  1
  S市的惜缘街新开了一家美容店,霓虹灯下“昨日重现”的字样水一样层层漫过。惜缘街!一个一个店面从身边溜过去,有柠檬和桂花的味道,也有咖啡清茶的影子,落地透明的玻璃,整洁有序的物件,多是些暖和的色调,和着轻蔓的音乐,感觉是温馨的。也不知道这名字是怎么来的,“惜缘”两个字却让人认死理有美丽的故事在里面,也许是情缘,也许是知交,也许有养眼的红颜,也许有养心的知己,所以才有这个“惜”字,是怜香惜玉的“惜”。
  “昨日重现”美容店整个里外的色调和装饰是整体的,蓝色基调的颜色和物件,比起其它美容店的颜色略显素雅和安逸。店主的脸是经过精心化妆后的亮丽,流行的经过造型的直发柔软地披下来,挡住了半个脸,后面是深藏了忧郁的双眸。她是清瘦的,又是修长的,浅灰色长衣宽裤恰到好处地裹住了身子,给人飘逸而不张扬、清爽却又凝重的感觉,她就是唐煜。
  唐煜在这个城市里算做是一个是非女人,因为她曾经与三个男人有“爱情”,两个男人有“婚姻”,还有一个为她牺牲的年轻的男警官,更因为她曾经是一个女警察。
  唐煜说,恋爱好似一部有趣的小说,而婚姻则是无聊的历史。因为生活曾经与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,那就是婚姻。
发表时间 2006-4-13 18:32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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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  十八岁的时候,唐煜由部队退役安置到N市的公安局刑警队工作,那时候的她是无忧无虑的,也是快乐的。刑警队干了四年,却依然是一个快乐的“单身汉”队里的小伙子总喊她“唐猫”,其实是称她作“熊猫”的,因为两种情形:一个是稀有珍贵,一个则是可爱了。这个称呼她是受之无愧的,那时候女警的确太少了,干刑警工作的几乎没有,而且,唐煜那时候也的确是可爱的。说可爱,也许只是男人们对她的一种笼统模糊的称赞罢了。其实她是蓬勃娇艳的,大大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,黑漆漆的眼珠透着灵气和慧黠,笑起来,洁白整齐的牙齿,衬着嘴角边两个小酒窝,很甜很甜,应该说是有那个时代电影明星的那种美态。这样一张甜甜的脸,配上深沉威武的警装,潇洒朝气地走在街上,谁能说不是一种完美的组合呢?
  所以说那个时候的唐煜是引人注目的,她像一个骄傲的公主,高高地扬着脸走路,怎样的男孩子似乎都黯然失色地从她的眼皮低下滑过去,她那么自信,又那么矜持,似乎认定了爱情应该追求她,而根本不用自己低头去寻求。
  果然就有了这么一天。
  那一天,唐煜穿好了军绿多口袋裤,背好双肩包想找一个没有钢筋水泥窒息的地方去放松,没有计划没有目的,她走进了郊外一个大峡谷。悦耳的鸟鸣、清凉透心的溪水,呼吸是绵软香甜充满草木气息的。她开始觉得自己变得阳光起来,虽然不否认自己平时也是阳光耀眼的,可是今天这个阳光里却似乎充满了爱情的味道。忽然地,就有了想要拥抱的感觉,想要有个人偎依的感觉,这种感觉让她空虚,让她寂寞,望着空无人寂的小路,唐煜想,原来这个年龄是需要爱情的。
  唐煜在溪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,看着清清的水没有停息地从水底的小石子上滑过去,忽然她的眼睛就定格了,她发现水里有一个年轻男人的倒影,显然是站在她身后的,瘦瘦高高的身影。唐煜有点紧张,他要干吗?也许是因为职业的敏感,她怔了一下,立刻站起身来,保持着高度的警觉。但是,好一会,身后都没有声响。倏地,她就恼了,“忽”地立起身子,朝着他看过去。呵!还抱着膀子,在那里友好地微笑呢。白白净净的脸,棱角并不明显的五官,眼镜歪在鼻梁上。可他是那样镇定,又那样温和,那样亲切,叫人丝毫没有陌生的感觉。
  “你……你在这里……在这里做什么?”天知道,她怎么会结结巴巴地问出这样的话,他在这里,与自己又有什么相干呢?
  “你不是也在这里吗?这里可不是旅游的地方,别再往沟里走了,走得太远了,恐怕不安全,但是,也许两个人结伴走会好一些呢。”他轻笑着回答。
  “你的意思我会害怕?真是杞人忧天!”其实,唐煜在不经意中已经上了当,因为他一直稳稳地立在那里看着她说话,似乎早料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。“那我们就在这里坐坐,说说话,怎么样?”这话是征询呢还是早计划好了的,唐煜可不愿意想那么复杂,她只想给心情放个假,在这青山绿水间,既使谈一场象风一样的恋爱,至于后果,谁稀罕呢?况且,这只是一次与爱情无关的偶遇罢了。
  整个下午,唐煜都与他呆在一起。峡谷里的风清凉而寂寞,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随着风钻到了唐煜的鼻子里,使她也有了清凉的感觉,寂寞的感觉也陡然增加。她一直地没完没了地与他说着话,自己也奇怪竟然对一个陌生的男人说这么多的话。她想她是受了环境气息的影响,可是让她吃惊的是她竟然渴望与这个男人说话,虽然他并没有说许多的话,只是沉静地听,偶尔点上香烟,悠悠地吸。她没有想到香烟竟也是一种极富情调的东西,平日里刑警队的男人们也抽烟,办公室里总是烟雾缭绕,她也总是大声地说自己被动吸烟,是这些烟民的受害者。然而从这个男人身上飘来的烟味却似乎是清香的、迷人的、诗意的。唐煜见惯了刑警队小伙子的强悍与火爆,忽然间竟被这个男人的沉静与安然慑住了心魂,但是她不会问他的情况,不会问他在哪里,干什么工作,她一向认为矜持是个性女孩的本色。他也没有问。直到他们并肩看着日落,隐去最后一丝光芒,他忽然看着她的眼睛说:“你的眼睛像一潭寂寞的湖!”她的心就很厉害地跳了起来,脸羞红着。其实,刑警队的小伙子们总半真半假地与她开这种玩笑,可是没有一句抵得上这一句动心。是的,她的心是寂寞的,可是为什么看透它的偏偏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呢?他并没有直视着她的眼睛,可是她的寂寞没有逃出他的视线,他是个细心而体贴的男人,唐煜这样在心里评价着他,心里似乎就有了爱情的因素,因为她的确心跳了,心动了,不是因为爱情的情愫,你会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心跳吗?可是难道爱情会这样轻易吗?
在分手的那个路口,年轻男人依然微笑着,目送她的背影直到消失,可他始终也没有开口问她的情况。唐煜略微有点失望,但还是一转身离开了,她想,也许只是一场梦而已,这个奇怪的男人!
发表时间 2006-4-13 18:33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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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唐煜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市政府的大餐厅里会再次遇到他。因为她家不在本地,住单身宿舍,所以就在市政府的餐馆搭灶,市局好多单身都在这里吃饭。她在这里出入了四年,怎么就没有发现过他呢?那天中午,她刚坐到餐桌旁,他就端着一份快餐坐到了她的对面,微笑着与她打招呼:“你好!还记得我吗?”“咦!怎么是你?”唐煜说这话的时候已经脸色红红了,因为她感觉到了从旁处齐刷刷投过来的目光,而且她在说话的时候不经意地透露出了惊喜。其实,说实话,自那日一别,他的影子一直在她的心里留着。今日忽然一见,似乎被人家揭了心中的秘密,措手不及,不知道怎样应付了。他倒似乎是镇静自得的,说自己就在市政府秘书办上班,才分配来两年,因为家不在这里,所以就在餐厅吃饭。他很自然地说着自己的一些情况,唐煜一直都没有搭话,因为她感觉情形与往日有所不同,她不清楚问题出在哪里,也许是心底那个情绪在作怪,总之她的神情没有了平日里的开朗大方和无谓。
  以后的日子,他总是买好了饭菜在那里等她,她才知道了他叫张凡,家在N市的一个小县城里,父母是地道的农民,自己是靠考上大学后才跳出“龙门”,来到这个城市。他说他很早就注意到她了,只是没有机会接近她,他知道她的心很高,目光不会落到他身上,于是他就想了下策,注意她的行踪,那一次在峡谷相遇也是跟踪的结果。他不知道是那个环境帮助了他,或许还以为她的清高也不过如此。她呢,竟然也没有对那个具有职业含义的“跟踪”起反感,偏偏却是温馨浪漫别有诗意的感觉。
  她还记得他写给她的信:“你是那样的美,美得像席慕蓉的抒情诗,你的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风采。留给我最深的印象是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,以及长长的、一闪一闪的睫毛,像是探询,像是关切,像是问候。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,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,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,我总能捕捉到你的宁静、你的热烈、你的敏感、你的聪颖。”
  张凡后来就真的成了她的丈夫。也许,凭他那样热烈美妙的语言和诗一样的思绪,女孩子总归是很难躲得过去的。
  要不是张凡的同事在一次酒后失言说他们的婚姻是赌来的,唐煜还会一直沉浸在那个美丽浪漫的偶遇里,还会以为她的爱情是与众不同的,婚姻是有基础的。原来是,几个人在一起凑热闹,看张凡老实,而唐煜不仅在市公安局,就算在政府大院里走动也是那样的与众不同,清高爽目,所以就打赌如果张凡能追到唐煜,就每人集资一千元给他办婚礼。虽然后来张凡说,刚开始是抱着游戏的心态,但是后来他是认真的,投入的。那只是一种形式而已,并不影响他爱她的实质。她也不知道张凡最终有没有拿到那笔集资款,但是后来的情形就让她心里像吃了苍蝇,忽然地就恶心起来,觉得一切都是假的,有被玩弄的感觉,想起先前的种种温情,她觉得他真残忍,当然,这都是结婚以后的事了。
  唐煜的想法也许是走了极端,谁会拿自己的终身大事,自己的婚姻开玩笑呢?如果是相爱的,又何必在乎形式呢?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,他们是不适合的。唐煜说,一结婚,戏剧就开场了——小小的口角,和解,嫉妒,求饶,猜疑,解释,最后一幕则是离婚。
  其实导致他们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,却不是唐煜心中的那个结,而是另有他故。
发表时间 2006-4-13 18:34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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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唐煜与张凡的婚礼是在唐煜二十三岁那年的国庆节举行的。虽然两个人的家都不在他们供职的这座城市,但是婚礼一样被张罗得有条不紊、气派大方。唐煜所在的市公安局机关连同派出所就有几百来号的人,张凡因为是政府大院的秘书,自然亦真亦假地结识到不少的朋友,况且大院里的各部门、基层的相关单位人员,那个不想有找张凡搭话的那一天呢?参加这种集体活动就这样,你去了,不一定有人看见你,你不去呢,却偏偏被人家记下了,这就是人情。
  唐煜的家在离N市二百多公里的S市,因为路途遥远,那天天还没有完全亮起来,她就被接亲的伴郎伴娘催促着上了车子,都没有顾得及瞅着母亲掉眼泪。
  车子一刻也没有停留就驶入了N市,唐煜的头晕晕忽忽的,只想吐。车门被拉开的时候,张凡已经打扮一新站在旁边,柔柔地说着话来牵她:“煜儿,累了吧?”眼里满是怜惜的味道。
  唐煜一抬头的瞬间,就被眼前这个男人感动了。是的,他总是轻轻的、柔柔的、清清爽爽的似五月的风那样温和又温暖,她就喜欢他这个样子,喜欢他沉静地贴着耳朵说“如果不怕把心挤碎,就让我拥抱你吧!”
  今天,就是这个男人,将要牵着她的手,走进婚姻的殿堂,一辈子陪着她走下去!唐煜抓紧了张凡的手,迎着满世界飞舞的彩色泡沫雨走进了新房。
  唐煜永远也不会忘记婚礼上那尴尬的情形。
  N城的规矩是,接到的新娘要先到新房卸下嫁妆,由娘家人参观新房,然后中午十二点准时到典礼厅举办结婚典礼。
车子刚到楼下,没等张凡从后座下来接她,就被几个好事的小伙子扒掉了鞋子,这个也是N城的风俗,说是考验新郎的体力耐力,可是唐煜不知道这个讲究,急得直想哭。张凡拥着她的在耳旁轻轻地说:“你就贴在我的背上,美美地享受这一次吧!”于是张凡就背了唐煜,在众人的簇拥下,颠颠乎乎地朝三楼的典礼大厅走去。
  虽然,唐煜也算不得胖,但是青春的身体却也并不轻盈。到二楼楼梯拐角处,张凡停了下来,大口地喘着气,唐煜看见汗水顺着张凡的耳根处缓缓往下滑,她恨不能有轻身术来减轻他的负担,只把全身的力气往上提。贴着这个瘦弱的男人,唐煜眼前忽然就闪现出了刑警队搭档“虎子”宽阔的背影,她也立马为这个念头羞愧不已。
  走走停停,好不容易到典礼大厅的门口,张凡一松手,唐煜就跌到了地上,趔趄着被旁边的人扶住。她知道他已经是体不能支,但是刚才那一跌,引来了哄堂大笑,她就不知道人家是善意的笑?戏弄的笑?嘲讽的笑?还是适应气氛的笑?唐煜羞红了脸不知所措。她偷偷瞄张凡的眼睛,发现他也是有几分的狼狈,觉得心疼,想给他擦脸上的汗,却发现除了手上的那一双手套,竟然没有一丝可以作用场的东西,她于是深深地叹息,站在美好巅峰的时候,随心所欲的习性同时被自然而然地剥夺了!
  踏着《婚礼进行曲》,在众人的掌声中,结婚典礼的程序拖拉冗长,唐煜完全失去了梦想中那种神圣庄严而美好的感觉,只是累。
  整个婚礼闹哄哄的,后面的情景唐煜已经记不太清楚了,只记得不停地鞠躬、敬酒、微笑。下午四点钟回到新房的时候,她真正是筋疲力尽了。
  新房其实也就是市政府的那种多功能平房,客厅带了卧室,厨房、卫生间是外面公用的。市政府新婚的年轻夫妇基本上都是从那种房子过渡的。
  一回到家里,唐煜就直奔卧室,踢掉高跟鞋,仰面倒在了松软的床上。
  静静地,她看着房顶上有花纹的石膏板,泛着兰光的白。窗帘是浅黄色的,拉开了松松垮垮地垂在窗户两边的墙根,再是纯白的纱帘,纱外的玻璃窗上贴着大红的双“喜”字。晌午的阳光透过纱窗斜映进来,增添了一份纯净的浪漫感。正对床的组合柜是奶油色的,淡淡的油漆味还没有散尽,在唐煜闻着是新鲜刺激的,温馨而安然。床左边的梳装台上摆满了高高低低各式各样的化装品,因为没有卫生间,梳洗用具只好落到了梳装台的二层搁板上。这也是个多功能的梳装台,是唐煜自己选的,她知道这个小家需要的东西最好以多功能为宜。她感到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一间书房,凡是诗意的,多才的,应该有一个属于他的书香环境才对。
  唐煜其实是喜欢这种平房子的。踏踏实实地落在地上,既没有楼房孤独,也没有钢筋水泥的冷漠。最主要的是将来宝宝可以随时出入,在大自然的环境里,在新鲜的空气里,在充足的阳光里跚跚学步、健康成长。她喜欢接近自然的东西,就如她当时喜欢上张凡一样,他身上有着自然的朴素与清爽,是那种从瓶颈里挥发出来的酒的味道,持久而迷人。
  外面有了吵嚷声,唐煜听见有人喊“唐猫”,知道一定是队里的同事来了,就赶紧穿好鞋子,匆匆到梳妆镜前整理了一下头发,到客厅去了。
  唐煜已经在婚礼厅的小间里换了礼服,现在是一身淡粉色的旗袍裹在身上,显得亭亭玉立,丰满而朝气,羞涩含情的双目增添了她的妩媚与典雅。
  客厅里,刑警队的同事“虎子”正竖着大拇指在张凡的眼前摇晃,嘴里含混不清地喊:“张凡……,你……你……小子……真行……,抢走了我们的“熊猫”警花,拐走了我的……我的……搭挡,用……用的什么手段,啊?”
  显然,“虎子”是有点醉了,几个同事在使劲的拉他,替他辩白。张凡依然是微笑着看他,微笑着应酬大家。
  其实,刑警队的年轻人几乎都有绰号的,都是大伙在办案休闲之余推敲定夺的名字,贴切而到位。“虎子”本名王啸虎,“虎子”是因为他豪爽开朗、狂傲不羁的性格和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态而得名。与唐煜是多年的办案搭档,两个人互相熟知,兄妹一样地关心着。“虎子”常常调侃“虎”与“猫”是同科的,有着族亲的关系,大家就开玩笑说两个人一辈子最多只能以兄妹相称了。“虎子”不服气,常常争辩说出了五代应该就没有什么族亲瓜葛了,只是猫与虎的关系。可是猫与虎又有什么关系呢?谁又知道他们的猫虎关系已出了五代呢?“虎子”说不清,就说“唐猫”是他喜欢的搭档。并且常常挂在嘴上,就没有人当一回事了。
  虎子左冲右撞,冲到了唐煜面前,猫着腰,死死盯了她的眼睛:“唐……煜……儿,你……你……终于找到……找到了你的竹子林!?哈……哈……!”说完狂笑着转身,跌跌撞撞地出去了。
  唐煜心里震了一下,因为她看到了“虎子”眼中的雾水,虎子的话像一把小锤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地敲着她的心,她听到他叫她“唐煜儿”,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,那么亲切又那么沉重。常常地,张凡都喊她煜儿,她是那么理所当然地享受着。
  “他也喊了我煜儿,他想喊我煜儿的,可是出口成了唐煜儿,是不想让张凡误会,他没有醉,他是清醒的,我了解他的。”望着虎子踉跄远去的背影,她想,心就飞到了很远的地方,落到了潮湿的草地上,她才知道,原来,在不经意的生活里,也是有牵挂的!
“煜儿,过来给客人沏茶。”张凡叫她。
  唐煜“呼”一下就清醒了,不由自己绞紧了手,为刚才的心思和脑海里忽然而过的虎子宽阔的背而不安。
  总算是客散人尽了,已是夜里12点钟,张凡斜靠在沙发上眯着眼养神,唐煜略微收拾了零乱而充满烟酒味的房间。
  她打开了房间的门,十月清冷生硬的空气扑面而来,使她打了一个寒襟,外面好静!
发表时间 2006-4-13 18:35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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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  “煜儿!”张凡低声地叫她,没有下文。
  “嗯。”唐煜柔声地应着。
  “你们刑警队的小伙子很冲啊!”
  “他就那性格,总大大咧咧的。”唐煜知道他在说谁。
  “你很了解他呀?!”张凡淡淡地说着,似乎在自言自语。
  她再没有答话。
  “睡吧!累死了!”张凡打着长长的哈欠,顾自到卧室去了。
  唐煜就去拉窗帘,看见挂在天顶上圆圆的月亮,冷清而孤独。
  卧室里的白炽灯已经关上了,台灯粉红色的柔光流散开来,柜顶上一支粗粗的红蜡,烛光摇曳,房间里弥漫着温馨暧昧的情调。
  张凡手脚懒散地仰面横躺在床上,眼睛闭着。唐煜分不清他是否睡着了,轻轻靠了过去,想仔细地看着他。张凡却忽然翻了身,把唐煜压在身下,唐煜就在一拳之间的距离看着他的眼睛,那眼神,是满足的、是霸道的、是肆无忌惮的、是温柔而透彻的。
  “煜儿,真的嫁给我了!你会后悔吗?”张凡深深地吻住了她的耳坠。
  “傻瓜!怎么会呢?过了今晚,我恐怕连想的资格也没有了呢!”唐煜感叹道。
  “煜儿,你那么与众不同,我以前真是连想也没想过呢!”
  “可是你还不是一样把我抓到了手。”想起峡谷里的偶遇,唐煜心里填满了幸福甜蜜,“人的命是天注定的,是你的跑不了,不是你的拿不来!”
  “那么,你是老天爷指定你给我了!”张凡略显得意地说。
  “凡,我们相处了那么久,你为什么……?”
  “怎么?”
  “为什么从来没有要求要过我的身体呢?”唐煜羞红了脸,迟疑着说。
  “哈哈!我喜欢把最好的最喜爱的东西留到最后,才能享受到它全部的真谛!这是我做人的原则。小时候我总是把最好看的水果最好吃的糖留到最后吃,那种感觉……嘻嘻!
  ”张凡自豪地说着,嘴就落到了唐煜的脸上。
  唐煜挣扎了一下,张凡一侧身就扳转了她的身子,腿依然缠绕着,两只手捧着她的脸,轻轻地问:“煜儿,爱我吗?以前你只说过喜欢我。”
  唐煜不清楚张凡为什么忽然在这个时候掂量起“爱”与“喜欢”这两个近义词来,没有喜欢那有爱呢?有了喜欢还有不爱的可能吗?她没有仔细区别过这两个词,以为喜欢了就是爱了。凡真不愧是个搞文字的,她感叹了。
  “这个时候,你还疑心我吗?”唐煜故做生气。
  “不是!不是!”张凡慌忙地说:“只是因为那么那么地爱你……”
  唐煜伸展身子贴紧了张凡:“凡,我是你的!永远都是!”
  张凡就长长地深深地吻住了她,忽然,他松开了她说:“煜儿,你收拾一下,我们……”满脸是诡秘暧昧的笑。
  唐煜起身,顺手卷起了床罩,就见张凡从床头柜扯出一条白布床单。
  “怎么?还要铺上这个吗?”她诧异地问。
  “嗯,我妈说一定得用,这是我们老家的讲究。”
  唐煜因为是干刑警的,平日里总看见医院病房和盖在死者身上的白布单,所以对白色布单有着职业的敏感。她不明白,当初她选婚纱礼服的时候,想要纯净的白纱,张凡说妈妈交代过只能选红色的,因为红色吉祥喜庆,也是他们当地的风俗,却偏偏要在床上铺白布单!她知道张凡是个孝子,最听妈妈的话,今晚又是新婚之夜,所以就把涌上心头的那一点点芥蒂硬是压了下去。
  张凡轻柔、温存而又拙笨、紧张地让她完成了人生中最神圣的第一次,让她了解了异性之间最深刻的感受,体会了情爱的最高境界。躺在他的臂弯里,唐煜象猫一样温顺而没有声息,在浓浓的体味相揉的气息里,她在想,原来女孩到女人的路竟这样的短。新鲜与神秘就这样模糊地过去了。她知道一个真正有魅力的女人,能征服男人的女人,性的魅力与人格的魅力是统一的,好的爱情是性的吸引与人的吸引的统一,好的婚姻是性的和谐与人的和谐的统一,所以,她会象猫一样温顺、柔软,依赖他而满足他,做世界上最最好的妻子。这样想着,唐煜贴紧张凡发烫而潮湿的身体,幸福地闭上了眼睛。
  “煜儿,你醒醒。”唐煜被张凡从梦中摇醒。
  “怎么啦?”
  “没什么。”
  “你还没睡?”
  “嗯。”
  “你一直都没睡?”
  “嗯。”
  “有什么事?”唐煜揉揉眼睛,台灯亮着,烛光依然在那里忽闪着,大概也快燃尽了。
  “睡不着。”张凡很清晰的声音传进她的耳朵。
  唐煜以为是因为她的提早入睡冷落了他,就伸长了胳膊揽住他的肩,轻轻拍他的脸撒娇:“凡儿,对不起,我实在是因为太累,你惩罚我吧,怎样?”
  “不是那个意思,煜儿,我……。”张凡欲言又止。
“到底怎么啦?你好歹告诉我啊。”这会唐煜完全醒了,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  “我……,煜儿,你起来一下好吗?”张凡迟疑着,又似乎下定了决心。
  “噢!有什么不可以呢?”唐煜起身,顺手抓过睡衣裹住身体。
  “煜儿,我希望……,我也不想……,可是……。”张凡语无伦次,吞吞吐吐。
  唐煜呆呆地看着张凡,他忽然就变得陌生起来,因为他看上去很痛苦。她看着他掀开被子,指着白布单,沙哑着声音问她:“你……你……你不是第一次?”
  这一次,她真的呆住了,她知道他指的是什么?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,也没有想过,她忘记了那个白布单,白布单上没有“落红”,她也知道“落红”意味着什么。可是她的确不知道为什么,为什么没有?她的整个身体瑟瑟地缩了下去,她实在不明白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。
  空气凝固了,变成了冰块,挤压着唐煜的心,使它没有逃生的地方,沉默使她的身体空虚起来,飘浮着,散成了一粒粒的尘埃。
  “睡吧!”张凡似乎是攒足力气说完这一句,再没有声息,蒙头倒下,摸索着关掉了床头的台灯。
  唐煜缓缓地放下身子,她看不见张凡的脸,却能感受到他惨淡的表情。大大地瞪着眼睛,怕一闭眼,便会陷入深渊。她的眼前出现了幻觉:充满了柔光的大大的房间,从潮湿的洗澡间出来,身体散发着郁郁的香气,头发散漫地披在肩上,开着低低领口的丝质吊带睡衣,裹着软软的身躯,染着红指甲的光脚丫在地毯上轻盈地移动,热烈地拥抱,轻柔地抚摸,深情地吻,暧昧的空气,激情的融入,白布单上鲜艳的“小红花”,自豪的表情,幸福的门被磕开了!那朵“小红花”忽然就变成了一大片的血渍,变成了一条暗红色的洪流,扑天盖地向她淹没过来,唐煜恐惧地拉紧了被角,清醒过来。
  外面是死寂的沉静,烛光是那样柔弱而惨淡,要不要再换上一支新的呢?
  在这个没有生命的空气里,唐煜知道,她的爱情死亡了!
  第二天清早,唐煜草草地收拾了一下,随张凡送公婆回家。因为他们自己没有很大的房子,张凡的父母只好住在附近的招待所里。那一早,唐煜感觉婆婆的眼神老是围着她转,她不知道张凡有没有告诉她?不知道她将怎样看待她?她不敢想等待她的将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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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  唐煜以后常常会自言自语:有谁会理解骨肉是什么呢?不要轻易地说那只是你身上的骨骼和肉体,那是生命,是你生命的一部分。
  家是一个有生命的活体,因为两个人相爱才有了婚姻,才有了家,即使爱情死亡了,婚姻却仍然是事实存在的。
  唐煜相信林语堂的那句话:美满的婚姻,不过是夫妻彼此迁就和习惯的结果,就像一双旧鞋,穿久了便变得和脚。所以她选择了等待与忍耐,希望张凡有一天能理解她,找回爱的感觉。殊不知,她正是犯了婚姻的大忌。
  从结婚的第二天起,张凡除了非说不可的话,再没有了多余的话与她说。唐煜知道上班以后就更没有时间做家务,所以在这几天难得的假日里,她要做最好的饭菜给张凡吃,给这个她的初恋、她的情人、她的丈夫吃,她要让她的男人做世界上最幸福的丈夫,至少她会倾尽全力去做。
  这几天,她到书店买了许多关于女人的书籍看。虽然,在少女时期、未婚时期也曾偷偷看过一些关于女人的书,但那只是羞涩地探奇,并没有想过要深层次地了解女人本身。现在,这却是怎样的一个难题啊!
  其实,她骗不了自己的心,她最想知道的还是面膜的问题。在那些书里,她似乎找到了答案,那就是:或者在她当兵时,由于训练强度太大,面膜提早破裂了;或者是由于她的面膜太坚韧不容易破裂。因为每个女人的体质是不一样。总之,这两个理由看上去都是合情合理的。尚且是前一种情况,唐煜的确是不清楚了,对于第二种情况,她完全可以挽着张凡去做鉴定,但那将是多么羞于启齿与丧失自尊的事情啊!
  唐煜其实很明白自己的心,自己的清白,一旦想到自欺欺人地在探究面膜的问题,她的心就被屈辱淹没了。所以她宁愿等,宁愿等有一天他来问为什么。
  可是,张凡从来不曾开口问,好像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事,有好像他已经看透了唐煜,没有必要再罗嗦什么。唐煜自己没有做违心的事情,慢慢地也就想通了,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张凡,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,竟然会拿一个女人的面膜来衡量爱情,定位婚姻,真是悲哀!
  张凡早出晚归,唐煜知道他并没有上班,可是她却不能去追问什么。
  房间里整日弥漫着冷漠与惨淡的空气,张凡连碰也不想碰一下唐煜。然而,喝多了酒,却会粗暴地占有她,近乎疯狂地折磨她,然后沉沉而睡,仅此而已。当眼泪妖妖娆娆地顺着脸颊滑落的时候,唐煜的心在大海里挣扎,她只是想只能想,这就是命。
  唐煜本是个性格开朗的人,受不了沉闷的气氛,有时她想以挑起事端的方式打破僵局,甚至张凡打她都不会有怨言,她想在争吵中大声呼喊,大口地呼吸空气。可是,张凡不会那样做,连那样的机会都不会让她拥有,他只会扶着眼镜更加陌生地看定她。后来有一年热播全国的电视剧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》的男主人公嘉禾――那个光着脑门的家庭暴力形象大使,冷得可以杀人的脸,可以结冰的呼吸,往往会引起唐煜心灵深处的恐惧和颤栗。原来冷漠也是一种家庭暴力,然而那个时候,她却不知道。
如果不是唐煜后来知道自己的婚姻是打赌得来的,她会一直沉浸在曾经的爱情里。她不能解释什么,因为她知道,按张凡的理论,她越是解释,则越是证明了自己不争的事实,也许还会用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这句老话来佐证。既然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解释,为什么要让自尊一文不值呢?
  在这个新家里呆了一个礼拜,唐煜整个就像做了一场恶梦,婚假还没到,就逃也似地回到了办公室。
发表时间 2006-4-13 18:37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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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早一踏进办公室的门,小伙子们“轰”一下炸开了锅,七嘴八舌说着没边没际的调侃话。唐煜只是强打笑脸少语寡言,大家以为是新婚女子的羞涩,哈哈一笑也就罢了。唐煜感觉既亲切又孤独,亲切的是又回到了这个熟悉舒展的“家”,孤独的是才一个礼拜的功夫,自己就由一个姑娘变成了少妇,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娇怯任性随心所欲了。虽然大家开着善意的玩笑,唐煜还是有另外的想法,真是结了婚的女子不值钱,人家想说什么就是什么,想到这些,心里就失落伤感起来。
  唐煜郁郁地坐到自己的位子上,桌子上的摆设整整齐齐,一尘不染,水杯被一个报纸叠出的金字塔罩着。玻璃板下的照片调皮多姿,朝气蓬勃。她看着看着就忽然心酸起来。
  唐煜顺手拿了一张报纸,撑在面前,除此之外,她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。
  “哎呀!我们的“唐猫”变得恁快啊,害羞呀?大家理解嘛,何必用报纸作掩护呢。”有人喊起来。
  “说什么呢,你没见人家是在看报纸吗?”唐煜用尽量大的声音掩饰着。
  因为怕自己的声音显得不自然,气息不流畅,她就很少说话。但是,她可以让自己不说话,却不可以让眼泪倒回去,狠狠地忍着,眼泪依然储满了眼眶。
  在伤心孤独的时候,眼泪原来是最好最忠实的伙伴!
  绝对不能让眼泪掉下来啊!唐煜对自己说,略微地仰起了头。
  透过报纸的上沿,唐煜忽然瞥见了那熟悉的袅袅上飘的热气,她知道是对面的虎子给她泡了热茶。
  与虎子面对面办公的几年里,有他在的时候,总会泡了热茶递过来,并且做了姿势,憋着油腔滑调的嗓音:公主请用茶。唐煜总会理所当然地接受着,还时时挑剔着茶叶的档次和色泽味。那时候,唐煜的感觉自己就是太阳,周围的人和事都是阳光透明的,不用费神去探究,只是清清楚楚地摆在自己面前罢了。
  这是唐煜骨子里的气质。当初妈妈给她起了名字叫“唐玉”,她自己偏偏认为那个“玉”字虽是洁白美丽富贵的,却是受人支配的,是被动的,而且有娇气的成分在里面,所以后来自作主张,把“玉”改成了“煜”,而“煜”是照耀的意思,当然是主动而光辉的了。其实唐煜那时只是年青的冲动,现在想来,名字与生活又有什么相干呢?
  但是,唐煜现在觉得她一点也不明白周围的人。不明白张凡,不明白张凡的母亲,连虎子也一样。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不明白?
  想着这些,唐煜愈加孤独伤感起来,觉得没有人可以理解她,大家都是陌路人。想起远在他乡的亲人,眼泪就冲出了眼帘。慌忙之中,她抬了一下报纸,把热茶杯收到嘴跟前,脸对着飘上来的雾气,放下了手中的报纸。
  “今天的水有120℃吧,好大的雾气!”唐煜乘机感叹着,掩饰自己的心情,并且用面巾纸沾了一下饱含泪水的眼睛。
  “你――,不开心?”原来虎子一直就立在办公桌的对面,一直都没有走开。
  “说什么那?”唐煜的眼睛没有离开茶杯口。
  “为什么?”虎子霸道地坚持刚才的话题。
  唐煜不知道虎子到底看了自己多久,到底在自己脸上发现了什么?总之她忽然恨他似乎洞穿了自己的一切,让她没有藏身之地。
  “热蒸汽可以美容,难道你不知道吗?”唐煜言不由衷,口气生硬,咕哝着无聊的话题,眼睛迎着雾气,盯在茶水中散开了的绿茶叶子上。
  她长长地舒一口气,低着头问虎子:“有没有新来的报纸?”
  虎子没有吱声。
  ……
  好久的沉默,是不适合这个环境,不适合眼前这两个人的。唐煜的心在沉沉地往下落。在经历了惨淡冷漠以后,虎子的关心只是让她心痛,那些细细微微的往事一下子涌了来,恍惚觉得那些才是伸手可触的幸福。
  可是,那又能怎么样呢?一个已婚的女人与一个未婚的小伙子,能有什么故事呢?唐煜为自己的不自觉感到脸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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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子浑浑噩噩地过了两个月,十一月底的一天,张凡终于肯与她说话了:“唐煜,我们分手吧,乘着没有孩子。别再这样苦熬了,这样熬下去,两个人都得毁了。”
  “是啊,乘着没有孩子。”多么卑鄙的话,唐煜想,然而只是淡淡地说:“确定了?”其实她也清楚分手只是迟早的事情。
  张凡说:“这个苦果是我自己种下的,现在就由我来摘掉它,也许,我们的婚姻只是一场误会!”
  “误会?”想起自己毫无保留的身心相许,想起自己曾经的放弃自尊,想起那些日日夜夜的孤单、寂寞和受煎熬的心,唐煜在心里冷笑,她不能让他在这个时候看到自己的无助,那样一场身心交融的爱情,被他用“误会”两个字轻轻地冷冷地搪塞了过去,又是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啊!
“是因为那……,好吧,随便怎样都行。”唐煜故作轻松,终究还是没有说出自己想要说的话。她先前以为婚姻会让爱情复活,现在才知道没有爱情之水浇灌的婚姻之树迟早是要死亡的,她也不想再停驻在这个没有生命气息的婚姻殿堂里,维护这个傀儡的爱情。在这一点上,张凡倒是显得很男人气。
  爱情在俗世面前竟然这样的不堪一击!
  在那个霜叶飘零,秋风扫地的深秋,两个人到街道办事处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,唐煜什么也没有要,甚至陪嫁的物件,只带了贴身的几件衣服,回到那清冷了两个月的单身宿舍。因为两个人也算是这座城市的脸面人物,所以通过派出所的关系给街道办打了招呼,离婚手续办理得简便利落,之后,两人就悄没声息地分手了。
  唐煜说,爱情使她像一只蜕变的蝉,完成一个过程,然后由一个世界到了另外一个世界。
  她现在想起来最恨的是,那个时候,她只拿自己独立的人格与张凡抗衡,却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人,有着女人的特质和不可改变的命运。
  当她在单身宿舍沉睡了几日,从恶梦中醒过来,整理好心情,准备重新生活的时候,一场更加心碎的变故却在等着她去收场,让她刻骨铭心地感受了生命中的骨肉分离。
  好端端地,唐煜忽然就呕吐起来,她想自己一定是得了肠胃性感冒,于是买了两盒“藿香正气水”喝,然而,情形非但没有减轻,相反愈加厉害。
  那段时间,由于精神上的压力,心灵的创伤,唐煜的确似乎忽略了自己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,忘记了婚姻在自己肉体上会产生的结果。
  因为连续地呕吐不减,唐煜还是到医院看了医生。老中医在把过脉搏后,目光从眼镜上沿瞄过来,慢腾腾似笑费笑地说:“建议你还是去做个腹部B超或是妊娠尿检。”
  “妊娠?”这字眼好刺耳,唐煜以为自己听错了,这两个字怎么会和自己有关呢?怎么可能呢!竟有那么巧么?
  紧紧张张去附近小药店买来两片用来做尿检测试纸,唐煜脑海里一片空白,只想证明自己真的听错了。
  在那间单身的小屋里,哭声让一切都变得昏暗。呈阳性的粉红色条柱像拉开大坝的水闸,让洪水奔腾而出,淹没了一切。没了爱情,没了婚姻,没了丈夫,没了家,“母亲”这两个本该让所有女人都感到骄傲的字眼此时却如千斤重担,让她恐慌,让她窒息。
  当一个人面对绝望的时候,却往往能冷静而清楚地面对一切,分析一切。唐煜就是这样,肚子里的小生命既成事实,任何的幻想都没有一丁点的理由,现在,她只想,自己怎么办?孩子怎么办?
  唐煜一直都自信,自己的事情自己一定都会很好地解决,可是当真的问题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,却是那样的无助,那样的束手无策。她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母亲,她不能把自己的痛苦再度地转嫁到年迈的母亲身上。
  二十三岁的她,既没有做母亲的准备,更不可能让孩子出世在一个残缺的环境里。虽然她也想过,孩子,也许是一个绝世的美人,也许是一个伟大的天才,也许是一个受人尊重的权利人物,可是,他(她)的成长将是多么的艰辛,她自己的处境又将是多么的难堪。也许,孩子,将让她在猜疑与不屑中渡过下半生,她将面临再嫁的艰难。
  抚摸着小腹,母亲的本能油然而生。她心目中的女人,身怀有孕挺着肚子走在街上,神情是自豪的;站在摇篮旁,呢喃着没有根由的话,是美丽的;抱着孩子吃乳是幸福的;推了载着孩子的小车上街是受人尊敬的。
  这一切是多么的美丽,又是多么的温馨。然而想到张凡的无情,想到这个在肚里生根的生命与他有关,母性的温柔终于没能抵挡住现实的自私,唐煜决定第二天去拿掉身上这块不应该属于自己的“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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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妇产科设在N市医院的一个单独楼上,整个四层全是与妇女有关的科室。走近那栋楼,随处可见是便便大腹,随处可闻是婴儿的啼哭。女人的眼神,抑或是幸福满足的,抑或是痛苦悲哀的,男人们则是幸福期待的。
  接待唐煜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大夫,简单问过情况之后,躺在检查床上,大夫冰冷的手就毫不犹豫的在她的小腹处重重地压了下去,几经试摸后说:“有六十天的样子,孩子有点大了,不是很好做的,再晚一点,只好等再大一点引产了,决定不要吗?”


  “嗯!”唐煜模糊地应了一声。
  “第几个孩子呢?如果是第一个,建议你最好留下来,因为流产对以后的生育会有影响的。”女大夫负责任地劝告她。
  “唔,我知道,的确是第一个孩子,可是我不能生下他。”唐煜说,满眼的迷茫。
  “好吧,到隔壁手术室等着。”女大夫干脆地说,“还有,最好让你丈夫在外面等着。”
  “我丈夫他――,他出差了。”唐煜迟疑着说。
  “还有其他亲属在吗?”大夫问。
  “就是我一个人来的。”唐煜回答。
  “怎么可以这样大意?这种手术,虽然是小手术,可是个人体质不一样,情况也是很难说的。”女大夫一脸的严肃。
  “他们都不在,我以为没什么要紧的。”唐煜嗫嚅着勉强应付,但是她明显感觉到了大夫眼神的变化,淡漠了许多,她自己就先胡思乱想起来,她当我是什么人呢?我现在的样子很不可思议吗?
手术室是一个不大的单间,被白布帘隔成两个空间。外面是一个单人床,上面搁了棕色皮垫。帘布内也是一张床,造型很是特殊,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那种。那床的一头高高翘起,另一头则有两个半月型的环高高地支在两边,床上铺着白色的塑料布,右侧的墙角处立着一个灭火器高低的罐子,上面印着“吸引器“三个字。
  看着这些冰冷没有生气的物件,唐煜的心就提了起来,这些陌生的东西,就要在自己身体上体验吗?
  女大夫来了,身后跟着小眼睛护士,手里提着白布袋。
  “先去小便一下。”大夫说,又回头强调:“快点!”
  匆匆去,匆匆又来,唐煜本来没有尿,可是由于紧张却总有尿意,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控制好自己。
  “脱掉一只裤腿,上去躺着。”大夫说。
  唐煜自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,因为大夫已经在那个床的前面站定了。
  一层一层地,脱掉大衣,脱掉外套,脱掉袜子,褪掉长裤短裤,一只腿就冷瑟瑟的露在外面,两只手提着一条裤腿,往那床上挪。
  好冰冷呵!唐煜的屁股一挨到塑料布,浑身就打寒颤。爬上去了,手脚却不知道怎样摆布。
  “躺下去,脚放到两边的环上,两腿分开,尽量屁股朝前。”大夫说。
  这样,唐煜的私处就完全地暴露出来,虽然这情形在医院算不了什么,可对于她来说,却算是人生的另一个第一次,因为在今天以前,在她懂事以后,她一直都以为那是自己的圣地,怎么可以让人家这样肆无忌惮地看见它呢?可是现在,她像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羊,由不得反抗,由不得羞辱。
  一只很亮的白炽灯照过来,感觉到裸露在外面的下身很热,不由自己想收拢双腿。望着天花板,她不敢想医生怎样看着,要做什么,要怎样做,可怜的私处在做着怎样羞辱的抵抗。她想也许当她数到一千个数字,一切都将会过去了。
  “哗啦”一声响,一定是护士手里的白布袋,因为除了那个东西,这房间里再没有那样刺耳的碎件声了,那明明是一大堆的铁器,她在想象那些东西的形状,有没有镀洛金?有没有消过毒?不知道在多少女人的身上用过?……她很奇怪自己没有想着肚子里的小生命,却想着这些似乎不相干的事情。
  “窥阴器给我。”唐煜不知道大夫观察了它多久,忽然听见她说。
  “给。”是小护士的声音。
  就有一个冰冷生硬的东西塞进了她那柔弱敏感的私处,唐煜感到了不适,只是咬紧嘴皮,冰冷很快地传遍全身,她捏紧双手,不让自己打颤。
  当大夫与小护士如数家珍地叫着那些物件奇怪名字的时候,她却只是疼,一次又一次,无休止地疼,身子的每一个关节,每一块肌肉,包括心肺内脏,都被朝一个地方抽走,她感觉自己变成了碎块,只是被那个什么“吸引器”吸走了,快要不存在了,包括她的灵魂。
  “好啦,差点做不出了,都有了骨,干什么不早来做啊?再不然,要做大手术了。”大夫责怪道。唐煜听见大夫叮铃当啷地收拾东西。
  “大夫,让我看看。”唐煜忽然大叫,欠起身子,完全忘记了疼痛。
  “这有什么好看。”大夫冷漠地说着,还是把手在她眼前一晃。
  唐煜就看见了,看见了那个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托盘,那盛在托盘里的血肉,还有那一个一个的小疙瘩,知道那是骨。她才体会到为什么人们要把儿女称作“骨肉”。看着那骨肉,她想自己是多么残忍,良心永远都不会饶恕她,因为她让自己的骨肉任那些利器切割,任那个陌生人从自己身上带走,那是生长在自己身上,血脉相连的啊!
  慢慢地躺下,唐煜感觉心也被那些利器割走了,整个身子空空的,再也不感到疼痛。她想起妈妈说的一句话:女人只要受过生孩子的痛,就什么样的痛也不算得了。
  是啊,生孩子尚且是有希望的,都是人生的最痛,那么,没有希望的痛,就更残酷了!
  “多休息一会,你身体太虚弱了,我做了那么多人流助产,没见你这么重的,等一会过来拿药。”大夫似乎很同情她。
  唐煜才发现自己满脸的泪水,头发湿透了,嗓子好干涩,大衣不知什么时候被盖在身上。
  她不知道自己泪流了多久,心疼了多久,还要持续多久?
发表时间 2006-4-13 18:40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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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爱情再一次来临的时候,唐煜不得不相信她与“军人”这两个字的情结。
  16岁那年,唐煜考上了令人羡慕的市第一中学高中部,爸爸、妈妈、亲朋好友都为她高兴,因为在大家眼里,能进到市一中读书,就等于一只脚迈进了大学的门槛。可是,那一年的驻军,让她彻底改变了命运的轨迹。
  当年,说是有个少数民族要动乱,唐煜所在的城市一夜之间就驻进了武警部队。那时的她,在和同学们热论着这个重大政治问题的时候,同时被那清一色的“绿”迷住了。她觉得那些“绿”一下子成了这个城市的一道风景线,当然,最重要的是,上下夜自习,她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东张西望的走路了,“绿”成了她心中的保护伞。
  每次出入校门的时候,她喜欢看那戎装后面严肃俊朗的脸,看那握着枪有力的臂膀,欣赏那铁塔一样稳当的姿势,感受弥散在空气里青春而刚毅的气息。
  她常常偷偷跑到体育场的大门外,沉醉在军营的气氛里。掷地有声的脚步,整齐划一的队列,嘹亮的号子,饱满的青春。看他们忙忙碌碌地搭锅做饭,清一色的绿,温和踏实的颜色,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世界。看痴了、想痴了的她,心儿就融到了那个世界里,再也拔不出来。
这一年11月征兵的时候,唐煜早早就打听好了,不顾爸爸妈妈及亲朋好友的极力反对,应征成为了一名军人,她心中只有一个信念,绿色军营是她的梦,她要在那个绿色世界里诠释自己的生命。
  入伍前,花季年龄的唐煜,端的是含羞娇柔,小声细语,青春四射却不张扬,同学们都说有旧时小姐的风情,是大家闺秀的典范。然而,这种性格在部队生活里虽谈不上是格格不入,但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人,完成身心的转变,对唐煜来说,也许要比别人更艰难一些。当那些过程变成以后的美好回忆时,挂在她脸上的完全是一种自豪。
  部队生活让她在逐渐成熟的性格里注入了坚韧与坚强。总忘不了新入伍时“喊番号”,因为队长发现她在队列里喊号不力,就削萝卜一样横一排纵一列地减人,直到剩下四个人,唐煜心里清楚为什么,弊红了脸,越是紧张,越是急,越是喊不出,恨不能有个地缝钻进去,幸好队长再没有继续往下减人,算是给她留了面子。但是对唐煜来说,队长给的是面子伤的却是自尊心,因为她从来都没有被动过,没有服过输,她知道那是因为自己的性格。也是那一次以后,唐煜下意识改变自己的性格了,为了能成为心目中那个军人。
  这只是一件小事,等唐煜复员的那一天,她抱着战友们哭了,那个让她圆了梦的地方,让她从一个娇羞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娇健军人的地方,让她融入生命情愫的地方,让她知道什么是战友情的地方,让她感受男人气质的地方……。再也没有机会停留了,也没法拥有了,但是,她知道,军营注入她体内的生命气质,却将永远伴随着她的生活。
  所以在四年的从警生涯里,唐煜自信而自立,柔里透着刚,刚里渗着柔,队里的同事常开玩笑说唐煜你有时候特像个男人有时候又特女人,她只是一笑置之。她没有想过自己的生命里会有过不了的坎。
  然而,似乎命运注定了她的生活里总有坎让她跨。
  这一次婚姻的失败,唐煜不知道应该怨谁,她是茫然的。只是爱情失败的打击和刻骨铭心的骨肉分离之痛,像两把利剑划过她的心,留下了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。她对自己说,忘记过去的那些痛,做一个没有往事的人,以为没有往事的人会对时光的流逝毫不在乎,这种麻木可以让自己轻慢万物,什么也不留下,可是当她貌似在看,在听,在生活的时候,却发现自己实际上变成了一俱没有灵魂的空壳。
  是爱情掏空了她!也是爱情让她更加地成熟!
  是的,对生命的热爱,骨子里的刚毅,让她无法把那些已逝的往事尘封在心灵的谷仓里。而且,正是生活的不堪,让她的灵魂有了深度和广度,造就了一个更加丰满的灵魂。她要让心情晒个太阳,找回自信。虽然,躺在冰冷手术床上的时候,她不知道心还要疼多久,流还要流多久,但是现在,她对自己说,沉迷悲哀,就不是唐煜。
  一个月以后,当她再次回到办公室的时候,已经没有了忧郁,依然是盈盈笑脸。没有人问为什么,为什么婚假这么久,或者这么久干什么去了,并不是她希望人家关心自己的事情,只是觉得这种沉默不是她所熟悉的这个办公室的习惯。唐煜搞不清,怎么婚姻让自己不同了,让别人也不同了呢?
发表时间 2006-4-13 18:4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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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  队长说要给唐煜开个欢迎会,因为这段时间她不在,队里好多文字上的工作都滞着没动,那帮懒小伙,都是喜欢动嘴不动手的,只眼巴巴等着唐煜回来收拾。唐煜心里却热呼呼的,她不在乎有多累,她只在乎这个集体需要她,大家需要她。
  唐煜说该请客的是自己,这一段时间大家辛苦了,算是谢“罪”。
  有个利嘴的同事说:“好啊,好啊,就当是“唐猫”再请我们吃一次喜酒嘛”。
  “瞎说什么哪。”另一同事立刻阻止他,唐煜分明看见了他眼里滑过的隐瞒与不安。
  她心里一沉,知道那是什么。是啊,没有不透风的墙,况且,她包括她的事情似乎总是引人注目的。稍稍调整了一下情绪,唐煜说:“好啊,就这么定下吧,下午我请大家吃饭。”
  吃饭的时候,没有见到虎子,第二天上班依然没有。唐煜心里纳闷,想问同事,却同时想起结婚那一天虎子的醉态以及他看着她时的眼神,这个念头一闪即逝。“你现在有什么资格去关心他呢?”她自问,心里矛盾了一阵子,还是问了虎子要好的朋友,才知道他在一次夜间执行任务时不慎跌伤了腿,住在医院里。
  唐煜忽然就极端地不安起来,忽然好像一下子就看到虎子,她甚至分不清是什么情绪在促使她。前一段时间自己都在做什么呀?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呢?
  虎子被安排在市医院一间二人病房里。透过门上的探视窗,唐煜看见虎子一条腿缠着绷带,平躺在床上,不知道是醒是睡。她轻轻推开门,把手里的鲜花藏在身后,蹑手蹑脚走过去,虎子没有睁眼,就想一定是睡着了。因为另一床空着,没有其他病人,倒是清闲了她。于是她把花轻轻地插在床头柜的瓶子里,看见虎子的枕边放着老虎头的游戏机,是虎子在队里时常常揣在兜里的那只。工作、闲暇的时候,常常是与她两个人头对头挤在一起,抢着压键,争羸论输,比赛高低,有时甚至为先上手的次序争得面红耳赤,想着这些的时候,唐煜笑了,那些开心的日子!那时候,她也想,这个虎子,自己虎里虎气倒也罢了,将来有了儿子,也一定是虎头虎脑呢。
游戏机拿在手里,唐煜心里抽紧了一下。要在以前,她肯定会说:“怎么样,活该腿坏了,还跟我抢吗?”但是现在她说不出口了。不由地就顺手打开了游戏机,开机音乐一响,她吓了一跳,怎么!音乐变了?是那首自己最爱听的《昨日重现》。虎子忽然之间的琐碎,在她的感觉里却是温暖的,因为虎子就这么一个脾气,一样东西一旦属于他了,他总是越看越好,加倍的爱惜,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。……她知道,因为她曾经是属于他的。
  虎子倏地睁开了眼。唐煜抱嫌地笑笑:“实在对不起,我忘记了开机有音乐,吵醒你了。”
  “唔,总算你来了!”虎子把目光投向她。
  “伤不要紧吧?”
  “没什么大碍。”
  “还好吧?”唐煜问完又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,都受伤了躺在病床上,还问这话。可是话好像从嘴里滑了出来,没容得她思考。
  “你说呢?”虎子任性地反问。
  唐煜又想起了结婚那一天虎子的醉态,就再没有说话。
  两个人沉默着。唐煜心里忽然发慌。
  “好好休息,我先走了,改天再来看你。”唐煜站起身。
  “等一下。”虎子攸地伸出胳膊,抓住了她的手,迟疑了一下,说:“你的事,我都知道了!”
  “又能怎样呢?”唐煜惨笑了。眼眶一热,一肚子的委曲似乎要流出来了,但是,她转身仰起头,强忍着。 “没什么的,我好着呢。”
  “没什么?看你那张脸,真叫人心疼。”虎子拉着她,不肯松手。
  “快松手!躺好了休息,别再胡闹了。”唐煜背着身子,不敢扭头看他的眼睛。
  “张凡那小子,小白脸一个,一开始我就觉着他不是个好东西……。”
  “虎子,别再说了!那不是他一个人的错。”唐煜打断了虎子的话,挣脱那只被捏疼了的手,冲出病房。
  那一刻,唐煜再也抑制不了夺眶而出的泪水,心酸得不能呼吸,她快步下楼,心里反复着一个话:虎子,原谅我,不是我残忍,我是真的没有资格与你说这些事情了,没有珍惜的往事已经过去,我已经不配再与你讲这些话了。
  与虎子相处的四年里,唐煜从来都感觉他就是自己身后的一棵大树,而自己靠着那树看风景。她来的时候,他已经在队里两年了,也正好长她两岁。她知道他也是军人出身,就觉得似乎是一家人了,犹如兄弟姐妹一般,以至虎子平日里对她的关心,对她的呵护,她都是理所当然地享受着。
  四年里,唐煜没有发现虎子对她的爱吗?
  后来她说,那个时候,她以为爱情是不玩行头的,讲的是心动。她也不清楚是为什么,有时候,太熟悉的东西往往会视而不见吧!
  《天龙八部》里有一节“酒罢问君三语”,其中一文是:一个人最快乐逍遥的地方在哪里?段誉的回答是:枯井底,污泥处。是说,两个人心动的时候,完全不计较环境的好坏了。唐煜虽不似小说里那样脱俗清高,那一次峡谷偶遇却依然是应了这句话,要不是那一次的心动,怎会有这后来的婚姻呢?
  想着虎子过去的时候,唐煜才体会到了揪心的滋味。似乎她从来都没有正视过他的眼睛,虽然在她不经意抬头的时候,常常碰到他注视的目光,却总是自然而然地滑了过去。她其实是喜欢他的,喜欢他身上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冲劲,喜欢他的干练利落,她一直以为他是那种粗线条的人。有时候也会想,谁嫁了这样的男人,被坚实有力的臂膀高高地举起,一定是幸福的眩晕,她唯独没有想到自己。
  经历了婚姻的唐煜,再也不能以先前的心态看待事情了。不要说婚姻的创伤会时有疼痛,经历了婚姻的那个事实存在也总像一只小铃铛系在心上,当心稍有波动的时候,那铃就响起来,警告着她,警告着她与别人的不同。于是,当虎子向她表白的时候,她的心门被紧紧地反锁了,毕竟,他们之间有了差别,就算是向前走的方向相同,也只能是两个平行线上的运行轨迹。
发表时间 2006-4-13 18:4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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